公安局业务用房与技术侦察及备勤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用房与技术侦察及备勤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昌吉州公安局业务用房与技术侦察及备勤用房项目【施工】
昌吉州公安局业务用房与技术侦察及备勤用房项目,已经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财经领导小组文件“昌州党财(2011)1号”及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州发改投资(201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州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福建援疆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消防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公安局业务用房与技术侦察及备勤用房项目消防工程
2、建设地址:昌吉市新城北区中山路103号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17230.97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剪结构。层数:地上十二层(地下一层)。
5、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350万元,
资金来源:福建援疆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2年10月19日开工,2013年9月6日竣工。总工期323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达到消防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七家以内(含七家时)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七家以上时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7日9:30时至2012年9月21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昌吉建设网(www.cjjs.gov.cn)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报名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州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左军 135*****11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蒲东梅 潘星宏****-*******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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