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阜蒙县大板区域性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63发布时间:2020-10-19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招标人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项目名称
阜新市阜蒙县大板区域性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6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025万元
标段数量
1
项目规模
阜蒙县大板区域性中心特困人员服务设施(敬老院),建筑面积 3975平方米,采用每床26.5m3确定,共设置15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3975m3,总占地面积5061.2m3。设备包括生活护理设备、医疗设备、康复设备、安防设备。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变更修改、施工图送审配合、相关报建配合、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竣工图编制等;整个工程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试运行、验收服务及保修期维护等。
标段(包)名称
阜新市阜蒙县大板区域性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6300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范围
阜蒙县大板区域性中心特困人员服务设施(敬老院),建筑面积 3975平方米,采用每床26.5m3确定,共设置15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3975m3,总占地面积5061.2m3。设备包括生活护理设备、医疗设备、康复设备、安防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变更修改、施工图送审配合、相关报建配合、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竣工图编制等;整个工程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试运行、验收服务及保修期维护等。
投标保证金金额
18 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供货/服务/施工开始时间
2020-11-17
供货/服务/施工结束时间
2021-11-30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或者[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996.88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10-19 08:30至2020-10-26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11-10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0-11-10 09:0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其他公告内容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2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2.4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的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2.8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8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以到账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及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
阜蒙县文化路12号
联系人
闫海洋
电话
****-*******邮箱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
李闯、吴崎
电话
****-*******邮箱
ykgxzb@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812.pdf" target="_blank" data-v-066a63b5="" download="招标公告.pdf">点击下载
招标人或其主要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闯、吴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