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迁建中介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党校迁建中介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中介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一、根据丽政办发(2006)78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择中介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

1、项目名称: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中介机构选择

2、招标单位: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材料等招标代理(包括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且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的中介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2、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通过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在http://www.zbsdj.com/上登记于投标人单位);

3、从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需获得“丽水市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项目登记手册”,并且招标代理项目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时间:2012年 9 月 17 日起,网址:http://www.lscgzb.gov.cn/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请点击:招标文件.doc

2、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300 元。

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全数入围参加投标。


招标人: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丽水市灯塔街 通讯地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三楼
邮政编码: 323000 邮政编码: 323000

电 话:180*****028 电 话:****-*******

联 系 人:彭水春 联 系 人:王飞

招标人(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中介机构选择招 标 文 件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2012年9 月10 日登记单位(盖章):2012年 9月 17日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中介机构选择招标公告一、根据丽政办发(2006)78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择中介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1、项目名称: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中介机构选择2、招标单位: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招标内容: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材料等招标代理(包括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且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的中介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2、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通过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在http://www.zbsdj.com/上登记于投标人单位 );3、从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需获得“丽水市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项目登记手册”,并且招标代理项目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四、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网上下载:时间:2012年 9 月17日起,网址:http://www.lscgzb.gov.cn/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2、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300 元。六、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全数入围参加投标。招标人: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丽水市灯塔街 通讯地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三楼 邮政编码: 323000邮政编码: 323000 电话:180*****028电话:****-*******联 系 人:彭水春 联 系 人:王飞 目录第一章总 则3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7第四章开标9第五章评标定标10第六章授予合同1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5第一章总 则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中介机构选择 2、建设地点:丽水市花街地块3、招标单位: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招标范围:丽水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材料等招标代理(包括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保证金缴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7.2交纳的注意事项: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交纳方式:银行汇票。二、招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丽水市政府《关于公开选择中介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丽政办发[2006]78号)和丽水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9]02号会议纪要的要求,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1、投标人资格条件:1.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且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的中介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1.2、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通过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在http://www.zbsdj.com/上登记于投标人单位 )。1.3、从事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需获得“丽水市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项目登记手册”,并且招标代理项目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2、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时间的要求:在满足法定时间要求的前提下,按业主要求安排招标代理工作。3、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3.1、负责制定项目招标工作计划,报业主审定。3.2、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业主要求,起草和发布招标公告。3.3、编制招标阶段的资格预审或后审文件并报业主审定。3.4、发售资格预审或后审文件,负责或参与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或后审,确定入围投标单位名单,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核。3.5、编制招标文件并报业主及招标管理机构审定。3.6、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3.7、根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建议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及实物工程量清单。 3.8、负责开标、评标、决标会议的会务安排及有关事项的落实。3.9、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招标单位协商组建评标委员会及确定评标办法。3.10、主持开标、评标、询标工作。3.11、根据评委会意见编制并形成评标报告。3.12、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审评标报告。3.13、根据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及招标单位的意见确定中标单位后,向中标方发中标通知书。3.14、通知投标人招标结果并清退投标保证金。3.15、协助业主签订各阶段承包合同。3.16、协助业主控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造价。3.17、不得向合同外的第三方透露与招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3.18、接受招标单位委托,负责在服务期内需要代理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其他事务。3.19、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按业主要求,负责提供工程有关的说明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4、本次招标不接受挂靠的投标人投标。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必须经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后生效。2、合同文件:招标代理按GF-2005-0215提供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条款执行。3、合同协议条款:招标代理按GF-2005-0215提供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协议条款执行。4、合同格式:招标代理按GF-2005-0215提供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格式执行。5、招标人在提交以书面形式发生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事项、条款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作出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废除。二、招标文件的领取、澄清及修改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天内予以退还。2、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3、招标文件的澄清3.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3.3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4、招标文件的修改4.1、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4.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4.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三、投标活动日程安排1、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必须于2012年 9 月 24 日 9时前,将投标书送达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逾期作自动放弃。2、开标评标时间定于2012年 9 月24日9时,在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举行。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工程造价咨询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丽水市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项目登记手册、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4、资信业绩证明材料5、招标代理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二、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丽发改价管【2011】204号及丽水市发改委2011年11月16日补充通知、浙价服(2009)84号规定的取费标准,结合自身代理能力和代理人员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2、招标代理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结合中标折扣率计取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工程中标价为基数计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标准结合中标折扣率计取编制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财政审定价为计费基数。3、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网络媒体公告发布费、本地专家评审费、开评标场地租赁费、交易服务费(其中监理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等招标、咨询过程中一切费用(外出考察除外)。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单位须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贰份,并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书、综合说明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3、投标书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天内有效。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盖章。2、投标文件密封袋外面须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全称。第四章开 标一、开标1、招标单位将于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在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举行开标会。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同时提交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工程造价咨询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丽水市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项目登记手册、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资信业绩材料证明等证件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拒绝投标。(注:新审核通过的资质及资质续期的以建设部网站发布的公告或公示信息为准,查询网址为:http://ginfo.mohurd.gov.cn/)2、开标顺序按各投标单位报送的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但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全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二、无效标确认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5、投标单位递交二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7、投标报价不在有效报价范围的。三、唱标和记录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第五章 评标定标一、评标组织招标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组成评标小组。二、评标原则评标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以企业综合业绩、代理人员组成、代理费率报价等各项评分指标为依据。三、评标标准(一)评标采用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资信20分,投标报价80分。具体分值如下:1、资信(20分)(1)企业资信(4分)1.1 企业注册资金(最高2分) 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以上(不含)的投标人得2分;注册资金为300万元以上(含)500万以下(含)的投标人得1分;其余投标人不得分。1.2获奖情况(最高2分)获得丽水市2009-2010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表彰的得1分;获得浙江省2009-2010年度通报表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得1.5分;获得浙江省2009-2010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2)人员配备情况(12分)2.1注册造价师分(最高3分):人员组成中有注册造价师5人(含5人)以下的得1分,5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高得3分。2.2 招标师分(最高2分):人员组成中有招标师2人(含2人)以上的得1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高2分。(招标师和造价师必须为本公司不同人员)2.3 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最高2分):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该负责人获得过省级优秀造价师或造价员的加1分。2.4招标代理负责人(最高1分):招标代理负责人同时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和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且不为同一个人)2.5有相关专业造价员资格(最高得4分):土建专业每人得0.5分,最高1分;安装专业每人得0.5分,最高1分; 市政专业每人得0.5分,最高0.5分;园林专业每人得0.5分,最高0.5分。造价人员中获得过省级优秀造价员的一人加0.5分,最高1分。(注册造价师、招标师、造价员必须为本公司不同人员)(3)业绩(4分)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起至开标日)在丽水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开招标代理业绩分(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最高4分):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一个得2分,增加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工程造价以项目施工中标通知书中标价为准。以上资信部分内容须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招标师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外还需提供http://www.zbsdj.com/登记于投标人单位的登记证书复印件)。2、商务报价分为80分(其中招标代理报价为40分,工程造价报价为40分):2.1招标代理有效报价范围为国家取费标准的60%一80%(含60%和80%),工程造价有效报价范围为国家取费标准的60%一80%,投标报价超出业主报价范围的视为无效标。评标基准费率的确定:(二次平均法),以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第一次平均,再不高于第一次平均值的报价进行平均,其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百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2商务报价得分具体计算方法:A、招标代理得分:投标人招标代理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投标人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2分,不为整数时按插入法计算。如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商务得分计算如下: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如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该项报价得分计算如下:4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1。扣完40分为止。B、工程造价得分:投标人工程造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投标人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扣2分,不为整数时按插入法计算。如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商务得分计算如下: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如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该项报价得分计算如下:4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1。扣完40分为止。3、投标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投标人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汇总: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资信得分 2、定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原则上按总得分高低排序择优确定二名预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总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资信及业绩得分高的排列在前,投标人资信及业绩分相同的,则以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列前后。如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未在规定时间签招标代理合同的,则由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替补中标。依此类推确定最后中标人。第六章 授予合同一、合同的授予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择招标,原则上确定经评审后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中标通知书1、招标单位根据评标决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若中标单位借故拖延,拒签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三、合同的签订1、招标代理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建设部制订的(GF-2005-0215)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为准。四、招标代理合同的组成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五、建设工程招标(咨询)代理合同专用条款 1、酬金支付以“人民币”结算。2、在服务期间招标人不提供任何的职员服务人员,由代理公司安排人员全程负责一切工作。 3、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方式:工程(服务)中标金额×国家取费标准×中标费率(国家取费标准按丽发改价管【2011】204号文件执行) 。招标代理收费单次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费。4、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及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费计取方式:项目招标控制价审定金额×国家取费标准×中标费率(国家取费标准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执行)。收费单次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费。5、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完成备案手续后,提供完整并装订成册的招标代理资料一份。6、协助招标单位进行必要的合理化建议及做好相关工作,参与第三方的合同签订。7、招标代理费(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及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支付方式7.1招标代理费支付时间:在代理项目成交合同签订后付清。7.2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及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支付时间:完成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支付至50%的编制费,单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并签订合同后付清余款。六、合同补充协议条件1、中标通知书送达后,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按招标文件、投标书的内容和国家有关的规定,根据工作进展签订书面招标代理合同。2、中标代理单位应在与招标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后,将另行签订廉政合同。3、中标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工作组成人员按招标单位提出的时间要求进行具体业务操作。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对确实不适合具体业务操作的人员,招标单位有权提出调换。4、若发现招标代理单位与投标单位有串通的行为,将扣除该项目所有代理服务费,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项目中介机构选择投标文件 (商务标格式)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_年_月_日 商务标部分目录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工程造价咨询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丽水市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项目登记手册等复印件4、资信业绩证明材料5、招标代理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 一、投标函致 (招标人):l、我单位经了解和研究上述代理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评标定标和其它相关资料,招标代理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国家取费标准 %的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标准收费 %的报价,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任务。 2、一旦我方中标,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时限完成工作任务。 3、如果我方中标,将由投标承诺的代理组成人员按业主的工作计划要求具体实施代理工作。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元(¥ )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 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日期: 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工程造价咨询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丽水市招标代理专职人员项目登记手册等复印件四、投标人资信业绩材料五、招标代理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名称姓名职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承诺到位率1、招标代理负责人2、代理人员3、工程造价负责人4、注册造价工程师 5、造价编制人员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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