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盛大道城市慢道(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清盛大道城市慢道(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2]032号
开标时间:2012-10-0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闽联审榕招[2012]03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盛大道城市慢道(一期)项目建设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融发改审批[2010]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音西街道、宏路街道,清盛大道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从东到西横跨万安路、福人路、福融路、福政路,总长4700米。项目共划分为I、II两个标段,其中:
I标段:道路桩号为:ZH +0.000~ZH+2+5036,控制价为*******元、发包价为*******元。
II标段:ZH1线道路桩号为:ZH+2+5036~ZH+2+9400;ZH2线道路桩号为:ZH000.0~ZH+1+1400;ZH3线道路桩号为:ZH+0200~ZH+6400,控制价为*******元、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盛大道城市慢道(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内容包括园路/广场铺装/种植区工程、建筑小品工程、绿化、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
2.4 工期要求:I、II标段工期均为: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清市财政局;
2.6.2.设计单位:水木清华(厦门)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其他在建工程;
3.5.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园[2012]273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具备《在榕施工(园林绿化)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其拟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投标人和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3.8.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月 17 日至2012年 9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其电子文本)售价150元,I标段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400 元,II标段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投标人应认真核对收款收据内容与自己所投标段是否相符合,如有不符应当场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仅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权,即已获得I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II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抽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 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只须提交一份不低于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 9日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还应出示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邮编:350300
电话:****-********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 350003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许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城东福清支行融城分理处;
帐户名称:福清市会计核算中心;
帐 号:********136*****0525
用 途(可简写):清盛大道城市慢道一期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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