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大楼办公区域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保险大楼办公区域装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保险大楼办公区域装修项目(施工)已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以国寿人险复〔2019〕3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五四路233号保险大楼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保险大楼办公区域装修项目的装修面积为4924平方米,预算870.708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保险大楼办公区域装修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弱电、空调、多媒体会议室及附属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1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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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5,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总工期从2020年11月25-2021年8月16日结束,需安排员工过渡办公场所,分4个批次完成装修计划,每个批次装修结束后间隔时间至少30天。每个批次工期需按时间要求完成。其中,第一批次:施工时间2020年11月25日-2021年1月13日,工期50天,施工楼层为22楼、23楼、7楼;第二批次:施工时间2021年2月27日-2021年4月7日,工期40天,施工楼层为2楼、4楼、21楼;第三批次2021年5月10日-2021年6月13日,工期35天,施工楼层为5楼、6楼;第四批次:施工时间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15日,工期30天,施工楼层为3楼会议层;其中第一、第二、第三批次主要施工内容为拆除原区域内旧设施,重新铺设强弱电设施、重新制作消防设施、安装吊顶、安装灯具、安装中央空调等,第四批次主要施工内容为拆除原区域内旧设施,重新铺设强弱电设施、重新制作消防设施、安装吊顶、安装灯具、安装中央空调、会议室设备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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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省、市规范合格标准。本项目按照中德华健(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造价核定的参考品牌进行采购(承包人自行另选品牌的,其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项目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且保证质量,需提供来源、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证明等相关材料,若存在仿牌、冒牌、劣质产品或质量问题,应相应承担违约责任。每批次装修验收时甲醛检测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甲醛验收参照包括且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等相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5 09:00:00至 2020-10-21 17:00:00 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11-09 09:45: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6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3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电话:****-************-********,传 真:/
联系人:侯先生、许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电话:****-********,传 真:/
联系人:郭先生、黄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保证金咨询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区域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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