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用应急政府储备类物资采购项目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用应急政府储备类物资采购项目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用应急政府储备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启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受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用应急政府储备类物资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 医用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隔离衣等(具体货物、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供货期限:15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4.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售前、售后、技术培训等相伴随服务。

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四个包件, 本项目投标人可投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也可中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

6.质量标准:合格。

7.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26万元。其中包件一为人民币46万元,包件二为人民币31.5万元,包件三为人民币248.5万元,包件四为人民币10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须保证本次招标货物是原装出厂产品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招标货物须等同于或优于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货物技术参数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各包件投标保证金分标段交纳。包件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包件二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包件三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8000元;包件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19日8时30分-2020年10月26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件名称、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5@qq.com中。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唐睿智,电话:180*****908)。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9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注:疫情期间,请走北门乘坐电梯。)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八、付款方式:

1.包件一: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二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2.包件二: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二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3.包件三: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现场安装调试并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70%;验收合格使用满一年后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付至合同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4.包件四: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二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王玉仲联系电话:183*****156

代理机构:唐睿智 联系电话:180*****908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应急 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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