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队三辆皮卡车招标公告

专职消防队三辆皮卡车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泸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三辆皮卡车竞争性谈判采购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三辆皮卡车
采购项目编号: LXZFCG[2012]105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12年9月17日16时3分
行政区划: 泸州市-泸 县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 购 人: 泸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见附件
申请人资格: 见附件
公示截至时间: 2012年9月24日17时1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传真:****-*******
采购方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女士

预 审公告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泸县财政局委托,对泸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采购一批皮卡车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一、采购项目内容1.采购人: 泸县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2.项目名称:一批皮卡车3.项目编号:LXZFCG[2012]105号4.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清单要求:类别序号品名型号参 数数量车辆类1皮卡车长城风骏52012款GW2.8TDI-2 CC1031PA4B(精英型大双排)?生产厂家:长城汽车型号:CC1031PA4B(精英型)?驱动方式:前置后驱 ?汽车级别:皮卡 ?车体结构:皮卡 ?年代款: 2012款 ?整备质量:- ?长×宽×高:5360×1800×1730 ?工信部综合油耗:- ?发动机:GW2.8TDI-2 ?整车质保:二年或10万公里 ?变速箱: 5档手动 ?3辆(二)交货时间:本次所采购要求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完成供货。(三)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壹 年(按厂家出厂规定),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商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中标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中标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中标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中标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方负担。2、中标商须指派专人负责到采购方处培训其相关技术。(四)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由泸县财政局采购股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商品验收单》、《资金支付申请》、《发票》、《采购合同》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竞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三、提交意见反馈时间:2012年9月17日17时10分至 9月24日17时10分止。四、意见提交地点: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泸县福集玉龙路:泸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五、联系电话:****-*******联系人:张先生传真:****-******* 六、采购方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女士2012年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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