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镇阳凤村人行梯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凤鸣镇阳凤村人行梯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鸣镇阳凤村人行梯道工程已由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云发改社[2012]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云阳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援助实物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云阳县凤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凤鸣镇阳凤村8组。
2.2 工程概况:建设规模:人行道路:新建长1800米,宽4米,高0.15米,踏步0.3米;该项目最高限价:815354.18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凤鸣镇阳凤村人行梯道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重庆市外的投标人还应取得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且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备案登记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2年 9月17 起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或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投标人可以与招标人的纸质原件进行核对,但招标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不得要求投标人留下电话号码,否则视为有围标、串标嫌疑。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10月 9 日9时 00 分,地点为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招 标 人:云阳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鸣镇阳凤村8组 在云地址:云阳县外滩18#楼C216
邮 编:404500 邮 编:404500
联 系 人:向朝鑫 联 系 人: 王蓬凯
电 话:136*****488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2 年 9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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