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岱仙瀑布酒店副食品采购与服务采购公告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岱仙瀑布酒店副食品采购与服务采购公告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岱仙瀑布酒店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XSCGDH*******SR
二、项目名称: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岱仙瀑布酒店副食品采购与服务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四、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伍佰贰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00元),本次采购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为确保食品的质量,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下浮率”超过10%为无效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 10月 19日起至2020年10月22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每份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谈判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谈判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谈判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10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 10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
八、谈判文件发售: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九、递交及谈判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岱仙瀑布酒店,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159*****079。
十一、开户行:
谈判文件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
谈判保证金专户: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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