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大道二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滨江大道二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攸县滨江大道二期工程(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攸县滨江大道二期投资建设——回购(BT)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攸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攸县滨江大道二期道路工程

2.2建设规模:攸县滨江大道工程(洣水二桥至洣水一桥),道路全长1149m,路幅宽14m,总投资约:2100万元。(具体投资总额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采用BT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拆迁协调、建设和移交;本次招标的建设内容和范围为设计图纸上的道路、排水等项目,但不限于以后增加建设内容和范围,在中标人接受攸县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审定的工程造价的前提下可作为补充合同并调整回购价款。

2.4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5建设地点:洣水二桥至洣水一桥(沿江)

2.6建设期:20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8回购资金支付:

2.8.1建设期:路基施工期间(含排水工程)不支付工程款,沥青路面完工50%付路基工程量的5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至合同价款50%。

2.8.2回购期:剩余50%工程款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两年付清,第一年30%,第二年20%(保证金开工后七天内返还200万元,其余按路基进度分三次返还),按季等额付款;投资利息按年计付。

2.9回购款、回购方式:招标人以货币(人民币)形式回购,回购款由工程建安费用、投资利息组成。

2.9.1工程建安费用按以下条款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 B06-2007);湖南省交通厅文件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关于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湖南省交通厅颁发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湘交计统字[2005]67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株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同期)和攸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发布的《攸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同期)发布的预算、市场价和发布的参考价执行。如《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同期)》和《攸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同期)中没有的材料,按双方协商价执行。人工费:按照湘交造价2011年124号文取为57.59元/工日;机械台班:依据《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 B06-2007)计算。规费按照湘交造价2011年124号文计取。在合同工期内,如遇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其中人工工资按照相关的主管部门发布的株洲市市场价执行,如市场价有区间的,按区间值的中间值执行。

投标人可在按上述方法、标准计算的工程建安费用的基础上进行优惠。

最终工程建安费用=按上述方法、标准计算的工程建安费用×(1-优惠率)。

2.9.2投资利息(不计复利):(1)建设期不计息。(2)回购期的利息:a、以未支付的建安结算价款余额为基数(质保金和截止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回购人已按约定支付的工程建安费用不计息),以资金实际占用时间为计息期(注: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和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率计算确定【约定利率=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1+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率),利率上浮率不超过20%,月息不超过壹分】; b、在回购期内,如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则按照实际调整时间和幅度相应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库或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名录县(市)子目库内的企业,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证和依法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4)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属于在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为项目业主或本招标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设计、施工合并招标的专业工程除外);

(7)不属于已被聘用或将被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及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代建工程验收及试车管理等)的任何法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2年9月17日至 2012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公告发布后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在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大厅持以下证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含相应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及其社保证明资料; 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件,并提供其社保证明资料; 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凡以前已在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备案本项资料且无变化者不需再提供); ⑧信誉保证金银行转帐单和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的备案通知书。(以上①-⑦资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交两份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下同;不含图纸等资料)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攸县招标投标局管理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攸县城关镇原橡胶厂办公楼5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信誉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万元;信誉保证金不计利息),信誉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须将信誉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如下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持银行回单到攸县招投标管理局获取收据。接受单位账户名称和帐号: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营业部;户名:攸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请注明“滨江二期工程项目信誉保证金”字样),逾期不受理。

9、投标人不得围标、串标,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手段投标,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全部损失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包含在信誉保证金内金额为40万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攸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39*****839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攸县通达招标代理分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189*****121

监管单位:(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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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攸县通达招标代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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