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教育局2020-各学校幼儿园大灶食品原材料采购(第1-3包)公告

合作市教育局2020-各学校幼儿园大灶食品原材料采购(第1-3包)公告


更正事项内容

合作市教育局2020年各学校幼儿园大灶食品原材料

采购项目(第1-3包)001更正公告

合作市教育局2020年各学校幼儿园大灶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1-3包)001、于2020年9月23日发布,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以下更正:

  1. 更改开标时间及标书送达时间

    原开标时间及标书送达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下午15:50

    现更改为开标时间及标书送达时间:2020年11月4日上午9:10

  2. 更改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第一条原评分标准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一包:米、面、油,第一条、第52页商务部分的第4条评分项目:本地化服务及专项经营,评分标准:为方便实地考察以及食品原材料质量抽检,投标人注册地址在本地的的得 6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属于专项经营的,在营业范围内包含粮油销售的得 4 分,没有的不得分。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为准。

第一条现更改为评分标准

现更改为:第一条、第52页商务部分的第4条评分项目:扶贫措施及专项经营,评分标准: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政策,所投产品菜籽油被认定为扶贫产品,并有明显扶贫成效(带贫成效100户以上)的得6分,须提供扶贫产品证明、经扶贫办审核的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清单,提供不完整或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投标人属于专项经营的,在营业范围内包含粮油销售的得 4 分,没有的不得分。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为准。

第二条条原评分标准

原招标文件分标准,第一包:米、面、油,第二条、第53页技术部分的第3条评分项目:资质证书,评分标准:投标产品菜籽油供应商获得过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证书的得 2 分;投标产品菜籽油供应商获得过绿色食品证书的得 3 分;投标产品菜籽油供应商在生产当地获得了环保部门的验收批复的得 3 分;投标产品菜籽油被列入甘味农产品目录并提供证书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第二条现更改为评分标准

第二条、第53页技术部分的第3条评分项目:资质证书,评分标准:投标产品菜籽油供应商获得过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证书的得 2 分;投标产品菜籽油供应商获得过绿色食品证书的得 3 分;投标产品菜籽油供应商在生产当地获得了环保部门的验收批复的得 5分;共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标签: 食品原材料 幼儿园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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