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开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开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第三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开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第三次)
采购编号: 2012ZFCG073-2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器械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四、资格条件(下述有效证明文件除特别注明外均须在开标时出示原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 3. 具备生产或代理销售医疗设施、设备的相关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销售商的必须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产品必须通过CE认证和FDA认证(生产厂家提供原件,代理销售商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5.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辖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投标人与售后服务机构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及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6.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09月17日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09日 09:30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网上直接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元): 2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10月09日 08: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09日 10: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开县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二楼
开标 时间: 2012年10月09日 10:00
开标 地址: 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开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 开县城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开县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二楼
经办人名称: 李方波
联系电话: ********286

开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2012ZFCG073-2项目名称:开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函…………………………………………………………………………3第二篇 采购设备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6一、采购设备一览表……………………………………………………………………… 6二、采购设备质量要求…………………………………………………………………… 8三、商务条款……………………………………………………………………………… 9第三篇投标须知…………………………………………………………………………10一、说明……………………………………………………………………………………10二、投标人资质……………………………………………………………………………10三、招标文件………………………………………………………………………………11四、投标……………………………………………………………………………………11五、开标……………………………………………………………………………………13六、评标……………………………………………………………………………………14七、定标……………………………………………………………………………………17八、签定合同………………………………………………………………………………18第四篇合同、验收报告书主要条款及格式……………………………………………19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22一、投标函…………………………………………………………………………………23二、投标人诚信书………………………………………………………………………24三、开标一览表……………………………………………………………………………25四、商务条款承诺…………………………………………………………………………25五、投标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25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6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6八、资格证明文件…………………………………………………………………………27第一篇投标邀请函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开县卫生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第三次),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2012ZFCG073-2。二、项目内容:开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第三次)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资格条件(下述有效证明文件除特别注明外均须在开标时出示原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 3. 具备生产或代理销售医疗设施、设备的相关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销售商的必须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投标产品必须通过CE认证和FDA认证(生产厂家提供原件,代理销售商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5.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辖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投标人与售后服务机构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及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6.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接下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00元/份,缴后不退。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报名与递交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8:30—10:00;10:00正式开标。地点: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县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二楼)。七、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必须出示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鲜章;如未能按要求提供的,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该公司的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报名时直接在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缴纳。在投标人不违反采购规定的情况下,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报价人的基本帐户,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自动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联 系 人:杨 君联系电话:(023)******** 传真:(023)********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第二篇 采购设备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采购设备一览表(一)开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表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总价最高限价(元)放射设备台6300000*******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180万元,投标人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特别提醒:投标人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作出响应的同时,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原厂彩页说明书,否则,视为技术参数响应无效。(二)开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技术参数一、放射设备1、标准配置:1.1、X射线高压发生装置 一套1.2、500mA遥控操作台 一套1.3、诊断床 一套1.4、一体化摄影床 一套★1.5、东芝9"影像增强器一套1.6、内置14寸电视监视器 一套1.7、X射线管组件两套2、技术规格:2.1、电源2.1.1、电压:三相380V AC2.1.2、容量:≥30KVA2.1.3、内阻:0.3Ω2.2、高压发生装置:2.2.1、透视电流:0.5~5mA2.2.2、透视电压:40~100KV连续可调2.2.3、摄影电压:50~125KV44档可调★2.2.4、摄影电流:30~500mA分档可2.2.5、摄影曝光时间:0.02~5s 23档可调2.3、X射线管2.3.1焦点:1×1/2×2mm2.4、诊断床2.4.1、床面移动范围:头端≥500mm2.4.2、点片装置纵向移动≥720mm电动 2.4.3、点片装置横向移动≥200mm电动2.4.4、点片装置压迫向移动≥300mm电动2.4.5、床身转动:+90°~-15°电动2.4.6、摄影尺寸:8"×10"、10"×12"、11"×14"、14"×14" 可做全片、二分割、四分割摄影2.4.7、滤线器:密纹固定滤线栅,电磁锁止,栅密度N40,会聚比例f70,栅比r102.4.8、限束器:电动多页式2.5、摄影床2.5.1、摄影床支柱自回转:-180°~180°,每隔90°可选择定位2.5.2、支柱沿床身纵向行程:≥1200mm2.5.3、X线球管装置绕臂转动:-120°~120°任意角度定位★2.5.4、床面纵向移动:≥1200mm2.5.5、床面横向移动:≥180mm2.5.6、滤线器摄影最大尺寸:14"×17",密纹固定滤线栅,电磁锁止,栅密度N40,会聚比例f100,栅比r122.5.7、限束器:手动多页式2.6、电视系统2.6.1、影像增强器尺寸:9″,中心分辨率:54LP/cm2.6.2、扫描体制:625行2∶1隔行扫描,幅型比4∶3,每秒图象数25幅2.6.3、CCD摄象机:水平中心分辨率:≥600TVL, 垂直中心分辨率:≥400TVL2.6.4、CCD摄象机灰度等级:>8级2.6.5、数字处理系统:X剂量指示,电子圆(4∶3),伽玛校正、黑斑矫正数字降噪、末帧保持、8幅图象存储2.6.6、内置监视器水平中心分辨率:≥800TVL,垂直中心分辨率:≥400TVL,2.6.7、内置监视器灰度等级:>8级2.7、其他要求2.7.1、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为有10年以上生产X射线机经验的国内知名企业。★2.7.2、为保证机器质量,要求高压发生器和球管为同一品牌自主研发生产。二、采购设备质量要求(一)质量标准: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所有产品必须提供由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与招标文件相符。(二)中标供应商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到承诺的各项售后服务工作,提供维修、维护等服务,对所交验医疗设备提供至少三年上门服务,质保期不得低于一年。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软件升级等服务,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配件的优惠供应。维护、维修时间在采购单位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维修。(三)包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因包装不当引起的损坏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三、商务条款1.交货时间、地点:(1)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交货地点:开县各乡镇(街道)卫生院。2.验收方式:(1)中标供应商应随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并提供所投产品全套报关资料原件,相关资料(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装箱清单等)齐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2)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培训结束后,由开县卫生局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货物验收报告书(一式叁份,格式附后),县公管办、县公监办、县政府采购办、县交易中心等部门进行监督。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组织采购单位聘请相应的权威机构人员进行质量鉴定,以其鉴定结果为准,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中标供应商凭政府采购货物验收报告书到县采购办办理货款支付手续(转帐支付),并向采购单位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本公司正式发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90%的价款;一年期满严格履行合同且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4.其他:未尽事宜,待中标后双方协商确定。第三篇投标须知一、 说明1、特别提醒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所述条款及内容,投标人对招标项目要求如有质疑,请于2012年9月23日17:00前在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质疑区匿名提出(不接受书面纸质质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2年8月24日17:00前在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区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或答疑。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法律约束力。对投标人因未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而导致废标的,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作任何解释。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文件中所叙述医疗设备的招标。3、参与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投标人资质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资格证明文件(下述有效证明文件必须在报价时出示原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 (3) 具备生产或代理销售医疗设施、设备的相关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销售商的必须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CE认证和FDA认证(生产厂家提供原件,代理销售商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5)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辖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投标人与售后服务机构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及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招标邀请函,设备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五部分组成。2、说明: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说明、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四、投标1、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必须用白色A4纸及黑色墨粉打印或复印,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单位鲜章,复印件与原件必须完全一致,原件核验。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外,均采用计算机排版打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作为废标处理。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满90天。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人应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C、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D、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E、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4.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开标一览表均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由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要求制作“开标一览表”,必须对医疗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作出全部响应,不得只对其中几项或一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报价均为交货所在地项目验收结算价,包含采购、运输、安全、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4)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报价函和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用手写报价金额,否则,视为废标。6.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密封袋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2012年10月9日10时之前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密封袋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按时递交,即在2012年10月9日8:30-10:00送至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废标条款投标文件有下列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超过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2)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3)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诚信履约,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书面解释和相关证明材料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6)投标代理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7)未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或有虚假响应情况及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严重影响评审工作。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五、开标1、开标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2、开标由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县政府采购办和有关监督部门派员现场监督。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5、开标过程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 标1、评标委员会:招标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原则上在开标前3小时内在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5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专家抽取时,县公管办、县公监办、县政府采购办派员现场监督。2、评标方法和依据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投标总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40分、技术50分、商务10分)。评标总得分出现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确定本项目第一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本项目第一中标人。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投标总报价(所占权重为40%,满分4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二)技术部分(50分)1.带★条款为关键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35分,一项不满足扣8分,扣完为止。 2.未带★条款为一般参数,全部满足得15分,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三)商务部分(10分):1.在川渝地区设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办事处、有备件库及维修人员得4分(办事处必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提供备件库证明材料、联系电话及维修人员专业资质证明材料)。2.售后服务承诺:具有完善的培训及售后服务计划,有专业的培训医生(主任医师或主任技师)在岗培训3个工作日以上,并提供培训医师职称证明文件得2分 (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核验原件) ;主机系统免费质保期1年,投标人承诺质保期为2年及以上免费售后服务得1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鲜章)。3.类似业绩: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品牌机型在同一家三甲医院2台≤装机量<4台得1分,4台≤装机量<6台得2分,装机量6台及以上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核验原件);3、评审原则:(1)对所有有效标的报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4、评审程序(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①资格性审查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相应副本复印件,评标时核验原件2具备生产或代理销售医疗设施、设备的相关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销售商的必须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相应副本复印件,评标时核验原件)3投标产品必须通过CE认证和FDA认证生产厂家提供原件,代理销售商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4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辖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投标人与售后服务机构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及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提供相应复印件,评标时核验原件)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②符合性审查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辩。1、投标邀请函的所有内容齐全完整,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齐全完整且均按规定填写;3、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证书(件)的复印件及原件,证件清晰可辩、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6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7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8供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9货物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0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设备规格技术参数按评分办法进行评分,不作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向投标人质疑,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标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4)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排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七、定标1、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结果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预中标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如有质疑或投诉,请书面送达县公管办或县政府采购办。在公示期内,县政府采购办、招标采购单位及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管理能力、信誉及投标时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及中标是否有效3、如果经审查或公示内有异议确定该中标供应商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采购需要可以对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作出类似的审查和公示。4、《进场交易鉴证证明》及《中标通知书》(1)投标有效期内,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发出《进场交易鉴证证明》及《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八、 签订合同1.签约(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单位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开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九、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重庆市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篇合同、验收报告书主要条款及格式一、政府采购设备购销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交(提)货时间及地点:三、验收方式:四、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担保方式及违约责任:六、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和特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__份,___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鉴证单位: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约地点:二、政府采购货物验收报告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需附清单)详见合同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验收意见验收意见:(是否与合同一致,是否合格) 验收时间:参与验收人员签字:采购单位意见:(接收及使用情况,对供应商履约评价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县交易中心交易二科负责人意见县公管办分管负责人审查意见县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 意见(加盖单位签章)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2012ZFCG073-2项目名称:开县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一、投标函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授权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2012ZFCG073-2号项目的有关招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2012ZFCG073-2项目进行投标;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3.投标的总报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4.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对保证金扣收的相关条款;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启封评审后90天内有效;  9.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报价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 月 日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报价,现郑重承诺:一、我公司若中标,一定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确保货物质量,按期完成供货任务,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二、我公司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绝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接受以下处罚:(一)取消中标资格;(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三)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取消在开县一至三年的投标资格;(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其他处罚。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三、开标一览表投标要求:1、投标报价表由投标人自行制作,报价时必须对所报医疗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等要求内容作出全部响应,且报价均为交货所在地项目验收结算价,包含采购、运输、安全、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2、投标人在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作出响应的同时,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原厂彩页说明书,否则,视为技术参数响应无效。3、报价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用手写报价金额,否则,视为废标。4、本项目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180万元。否则,视为废标。四、商务条款的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定)五、投标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2012ZFCG073-2号采购项目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报价的有关事宜,该同志所承诺和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事项我单位全部认可,并承担法律后果。  附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八、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参加评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下述有效证明文件除特别注明外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评标时核验原件):1. 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副本); 2. 具备生产或代理销售医疗设施、设备的相关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销售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 具备生产或销售二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销售供应商具备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经销授权)4.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有CE认证和FDA认证;5. 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辖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投标人与售后服务机构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及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原件用单独文件袋装好递交,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后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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