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设施工程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设施工程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连开委备【2019】7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材料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
2.2、标段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设施工程材料检测
2.3、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东南片区,东至规划路、西至金桥路、南至昌圩路、北至礼仪大道
2.4、工程规模:公用及辅助设施一标段包括10#危险品危废品库、电梯采购及安装、热力站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室外管网、土方工程、室外道路(含路牙石)等工程。公用及辅助设施二标段包括场区绿化(含绿化灌溉)、特色景观灯、场区亮化(含庭院照明、景观亮化、楼体亮化)、医药主题公园、土方及种植土回填、雕塑、园区标识、广场铺装、景观步道、及中华药港导视牌、广告牌等。
2.5、招标范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B区及D1南区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设施工程材料检测,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门窗检测、道路检测、污水管道及园林绿化检测、防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环境热工检测等,负责出具整个项目材料检测报告;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2.6、服务期限:伴随施工周期,具体根据施工进度进行,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2.7、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8、合同估算价:2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5、外地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3.6、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3月-2020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工
联系电话:151*****913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0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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