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校新校区校园西侧和北侧创业用房门前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高职校新校区校园西侧和北侧创业用房门前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的市高职校新校区校园西侧和北侧创业用房门前铺装工程已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飞耀路、徐扬路、福建路交接;
(2)工程规模:门前铺装约1000m,造价约400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0月;
(4)质量要求:合格;
(5)付款方式:按三年以4:3:3方式无息付款,支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4、招标范围:铺装工程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
(9)市场准入:淮安本地企业具备经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淮安市以外的施工企业具备进区备案手续(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0)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交易员;
(11)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自2009年7月1日以来(指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12)企业及项目经理信誉:诚实守信,无工程施工劣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社会信誉良好;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4)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具体详淮检会〔2011〕3号文《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5)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资格预审过程中申请人必须现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9家,则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通过“随机抽签法”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确定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则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随机抽签的时间待资格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随机抽签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请申请人于2012年 9 月 17 日至2012年 9月 21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需现场缴纳100元资格预审文件费。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 9 月 29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招标人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3号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苏州路8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11、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2年 9 月 17 日至2012年 9 月 21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标人:(盖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栏:
经办人:

部门分管领导:

行政监察:
年 月 日
管委会分管领导意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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