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安镇土地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2年长安镇土地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2年长安镇土地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绩溪县2012年长安镇土地治理工程监理招标,编号:JZC201224。

2.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要求:

4.1绩溪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2年长安镇土地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4.2工程概况:

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第Ⅰ标段工程预算约260万元;第Ⅱ标段工程预算约195万元;第Ⅲ标段工程预算约210万元。三个标段建设地点均在绩溪县长安镇行政区内。三个标段计划工期均为120日历天。

4.3招标范围:该工程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5.2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3注册地为绩溪县外企业需按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2011]173号文件《外地建筑企业进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到绩溪县建筑业管理局办理进绩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5.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转)至指定银行账户,不接收现金;

7.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10月8日14时3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

7.3已加入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监理类供应商库的投标人,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以供应商缴纳至招投标中心的诚信保证金为准,不再另行缴纳。

8.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10月8日15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0月8日15时在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绩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张文诞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绩溪县木牌楼10号(适之路华阳派出所隔壁)

联系人:程克云 胡奇勇 联系电话:0563-*******


绩溪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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