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焦坑等12座水库安全鉴定设计招标公告
大焦坑等12座水库安全鉴定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2]第007号
开标时间:2012-09-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汀县水利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2]第007号
1 招标条件
长汀县大焦坑等12座水库安全鉴定已由 长汀县发改局 核准招标,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长汀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长汀县大焦坑、新民、大坑、石背坑、龙山、蔡坑、石壁坑、园坑、大塘、来坑、田坑、吉子坑12座水库,每座水库安全鉴定费为4万元,合计48万元。
2.2招标类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招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汀县大焦坑等12座水库安全鉴定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容包括:①对水库大坝进行安全鉴定;②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③进行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编制大坝安全评价报告;④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2.4工作进度(鉴定周期):在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提交。
2.5本工程安全鉴定费:4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工程师职称;
3.5申请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 9 月 17 起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莲西路桃园小区4栋3梯706室,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 28 日9时30分,地点:长汀县防汛大厦九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水利局
联系人: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莲西路桃园小区4栋3梯706室,邮政编码:364000
联 系 人:钟小姐
电 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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