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新源县琪诗尔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所属一批机器设备、房屋构筑物等资产挂牌公告
【交易公告】新源县琪诗尔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所属一批机器设备、房屋构筑物等资产挂牌公告
项目名称 | 新源县琪诗尔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所属一批机器设备、房屋构筑物等资产 | 项目编号 | 25ESSB********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0/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0/3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9)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存放地 | 新源县琪诗尔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标的现状 | 以现状转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0/5/31 | ||||
评估机构 | 伊犁瑞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新源县琪诗尔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782BC71R 注册地:新疆伊犁州新源县七十二团机关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李新福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转让方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兵团第四师国资委 |
特别 | 1、转让方将持有的新疆鑫康泽米业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租赁给新源县绿泽种植合作社,期限为2016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止。资产交割日后剩余租金归受让方所有。 2、新源县绿泽种植合作社在2016-2019年将库房、机器设备进行了改造,预计改造费用180万元左右,受让方受让后按评估后价值支付新源县绿泽种植合作社投入的改造 ; 3、2020年5月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师市“优质粮食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0]42号文,新源县绿泽种植专业合作社对标的物中烘干塔进行升级改选,购置转运车辆、固定式输送机、装载机、清理输送设备、常规检化难设备及仓房一般性维修,共投资536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214万元,新源县绿泽种植专业合作社自筹资金322万元,受让方受让后将322万元自筹资金支付新源县绿泽种植专业合作社。 5、新疆鑫康泽米业有限公司加工车间实际占用面积8168平方米,土地为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划拨地,截至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人实际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根据企业介绍由于有历史原因造成宗地实际占用,但未办理相关权属手续,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确认函,该宗地符合相关规划,待受让成功后,由受让方自行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相关出让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 6、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对转让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整体转让。 五、对转让标的受让形式方面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六、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422.7万元; 八、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收购意向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视为在《产权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 1、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受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九、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向交易所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向转让方支付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转让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受让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受让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交易所将扣除转让方、受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服务费及鉴证费作为违约金。转让方将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且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 十、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十一、标的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 十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10/19 至 2020/10/3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元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0年10月19日00:00 至2020年11月02日11: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部联系人:张诺联系电话:****-****************95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3:30 15:30-18:50 | |
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88号兵房大厦三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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