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营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银川市胜利街1000号
债权总额:5,417.92万元
债权情况:2014年8月29宁夏业务部批复同意为交通银行银川长信支行向林威地产发放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中小企业财务顾问及远期不良资产收购综合服务,期限3个月。贷款到期后宁夏业务部收购了该笔债权。风控措施为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截止目前该笔债权总额为5,417.92万元,其中本金3,193.47万元,利息2,132.75万元,罚息91.69万元。(计算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一、债务人概况:
债务企业名称: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化表人:路志齐
注册资金:2,500万元
注册地址:银川市胜利街1000号
经营期限:1999年9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租赁及销售
债权情况:
2014年8月29宁夏业务部批复同意为交通银行银川长信支
行向林威地产发放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中小企业财务顾问及远期不良资产收购综合服务,期限3个月。贷款到期后宁夏业务部收购了该笔债权,期限22个月。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开发的“金侨华府”一期在建工程22,669.2㎡(其中住宅8,345.13㎡、商业7,749.89㎡、公寓6,574.18㎡)及相对应的土地面积11,032.9㎡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对陈建云、陈建持有的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股东陈建云及其配偶、陈建平及其配偶和李正强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抵质押品均办理了抵质押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截止目前,剩余未售在建工程面积14,376.30平方米及对应的相应土地使用权。该笔债权已申请强制执行,项目已立案,目前正在执行中。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
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首付比列不低于30%)。
处置方式:单户债权公开处置。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处公告发布3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告事项: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银川市民族南街修业路239号10楼
邮政编码:750001
监察审计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51--*******
主管部门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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