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B二期凌海市区配套管网工程—凌海市至金城过河段管道工程穿越道路安全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LXB二期凌海市区配套管网工程—凌海市至金城过河段管道工程穿越道路安全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LXB二期凌海市区配套管网工程—凌海市至金城过河段管道工程穿越道路安全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
项目名称:LXB二期凌海市区配套管网工程—凌海市至金城过河段管道工程穿越道路安全评估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8000.00元
最高限价:528000.00元
采购需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公路设计相应资质,并具备道路及非开挖穿越相关知识和评价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价人员参与项目,成立评价工作专用团队。评价团队针对项目参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组织协调及督促材料收集,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所有人员必须全力配合评价各方当事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及规范的要求进行评价。
2.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应及时调整评价工作中的评价内容及工作手段。
2.具体项目评价过程中的所需资料由采购人联系相关部门及专业提供,如遇采购人不能完全提供的,对于资料完整性或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资料,供应商应按照所需自行搜集和补充。
2.评价报告必须做到内容详尽,满足《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通干线公路重大涉路施工活动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必须包含被评价的设计、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瑕疵全面完整披露,并提出合理性建议督促进行修改,最终满足申报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5个工作日,(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或以上资质;
3.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网上下载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2、供应商未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诚信库的,请详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http://ggzy.jz.gov.cn)“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中“供应商——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2.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经网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根据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25号。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2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体: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注: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凌海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国庆路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汽配城3-5-25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sy0416@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招标
|
辽宁硕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