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实验室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
2、招标内容:共六包。第一包:创意组合式钢制轴系结构设计实验箱(4箱),带传动效率测试分析台(2台),机构运动创新设计方案拼装及仿真实验台(1套),机械设计语音多功能控制陈列柜(1套),液体动压滑动轴承实验台(2台),装拆实验减速器(1台),装拆实验减速器(1台),装拆实验减速器(1台),装拆实验减速器(1台),范成仪(30套),机构运动简图测绘模型(1套),机械原理语音多功能控制成列柜(1套);第二包:被测量齿轮(4套),齿轮双面啮合仪(2台),齿轮跳动测量仪(2台),粗糙度测量试件(4件),大平板(2台),公法线千分尺(2把),公法线千分尺(2把),公法线千分尺(2把),公法线千分尺(2把),光切法显微镜(4台),光学比较仪(4台),阶梯轴(4个),内径指示表(6个),千分表(8个),千分表架(8个),桥形平尺(2个),曲轴箱体(2个),塞规(6件),外径千分尺(3把),外径千分尺(3把),小平板(2个),心轴(4件),游标卡尺(8把);第三包:液压综合测试实验台(6台),液压综合测试实验台(透明)(1台),钢尺(10个),钢尺(10个),绘图仪器、专用绘图设备(50台),角度规(5把),教学模型(1套),螺纹规(5付),外卡钳(10把),内卡钳(10把),千分尺(10把),深度尺(5把),游标卡尺(10把),绘图仪器、专用绘图设备(40套),游标卡尺(10把),内外卡钳(10套),螺纹规(5付),钢尺(10个),钢尺(10个),角度规(5把),千分尺(10把),深度尺(5把);第四包:电机与拖动实验装置(25台),自动控制综合实验设备(25台),指针式万用表(25个);第五包:电子天平(2台),感应电炉(1台),坩埚式熔化炉(2台),箱式电阻炉(2台),中温电炉(1台),高温电炉(1台),高温盐浴炉(1台),可控气氛炉(1台),真空电炉(1台),气体渗碳炉(1台);第六包:金相试样镶嵌机(1台),金相试样切割机(1台),金相试样预磨机(3台),金相试样抛光机(3台),金相试样研磨抛光机(1台),立式显微镜(2台),双目金相显微镜(5台),微机控制三目金相显微镜(1台),显微硬度计(1台),便携式光谱仪(1台),布氏硬度计(1台),洛氏硬度计(4台),数显布洛维氏硬度计显微镜(3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2(2011)-13-23-J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第一包投标人须提供:①投标产品生产厂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明;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合法的授权或代理证明;
(4)第二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合法的授权或代理证明;
(5)第三包投标人须提供:① 第1、2、5、7、14项投标产品生产厂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明;②投标人属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合法的授权或代理证明;
(6)第四包投标人须提供第1、2项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合法的授权或代理证明;
(7)第五、六包投标人须提供:①所有产品主体设备均应有在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使用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CCC证书、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明及合法的授权或代理证明。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9月18日—2012年10月15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标书售价为4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2012年10月16日 上午08:0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16日 上午09:00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37号
邮 编:030001
电话:0351----******* 传 真:****-*******
招标程序咨询人: 樊 宁 联系电话:0351-*******
宋亦雷 联系电话:****-*******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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