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武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龙武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石屏县龙武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屏县龙武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石发改[2012]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屏县龙武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屏县龙武卫生院
  2.2建设规模:944.85平方米
  2.3计划投资:90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省外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9日17:30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资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js.gov.cn)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5.4名录外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5名录外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名录内投标人在投标前一周将行贿犯罪查询资料递交我公司,一并办理行贿犯罪查询手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联系人:阿鹏 联系电话:********356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龙武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李春福
邮 编:662208
联 系 人:李春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
联 系 人:阿鹏
电 话:****-*******
传 真:****-*******
邮 编:661100
  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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