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海关电动车充电棚建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八所海关电动车充电棚建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八所海关电动车棚建造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八所海关,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八所海关电动车充电棚建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需求:为保障八所海关干部电动车充电安全,消除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在大院西侧墙体边建设钢结构电动车充电棚,每个充电插座安装一个电表和一个保护开关。项目遇到路面开挖和排水沟垫高的,按照原功能构建。
(三)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整个项目的建造施工;
(四)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六)维保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壹年;
(七)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55500.00元。
(八)施工地点:海南省东方市解放西路31号八所海关院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投标人须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者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等;
(三)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八所海关办公室(地址:东方市解放西路31号办公楼五楼);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等);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17:00,地点为八所海关办公室(地址:东方市解放西路31号办公楼五楼);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吴建翔;
地址:东方市解放西路31号;
电话:********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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