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0-2021-度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采购公告
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0-2021-度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0-2021年度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电子邮箱zjhxztb@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其“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0-2021年度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0-2021年度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
2、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0404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08—代0047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
为推进工伤预防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根据《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及及江苏省人社厅《转发人社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5号)要求,拟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工伤危险因素风险评估,提出有效的工伤预防措施,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工伤预防培训,持续跟进服务,对企业的工伤隐患问题进行针对性改善,促进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算。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0〕1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人社部规〔2017〕13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提供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的有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客户证明材料等)。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因新冠疫情期间管控要求,本项目仅接受通过邮箱获取磋商文件,请将领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jhxztb@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我公司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及附件。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根据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在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前提下,免收小微企业此项费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 联系电话:139*****697,****-********;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206。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北京时间)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9: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本项目对“非镇江市的供应商”开通投标的“绿色通道”:即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3日9时45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doc |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
中小企业申明函.docx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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