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对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2-ZB0421)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09月18日至2012年09月24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2-ZB042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至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09月18日起至2012年10月1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2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二会议室。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麦俊彦;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四路、横一路口岸综合楼圆楼;邮编:51047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GZIT2012-ZB0421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三、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四、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六、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七、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八、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九、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十、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十一、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十二、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十三、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问题,投标人必须注意本项目中只要是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管数量多少,金额多少,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相关消息。(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对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2-ZB042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24日五个工作日。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2-ZB0421。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内容及需求:5.1采购内容: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5.4实施地点: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至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6.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9月18日起至2012年10月1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2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二会议室。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麦俊彦;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四路、横一路口岸综合楼圆楼;邮编:510470。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查询投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81.名词解释82.关于招标文件83.关于投标人94.关于投标文件95.关于投标保证金126.关于投标费用137.关于开标138.关于评标和定标14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4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411.关于质疑和投诉1512.关于知识产权1513.关于保密1614.关于中标服务费16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7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17第二章监理要求23一、对监理单位的要求231.1监理机构的要求231.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要求241.3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要求241.4其他约定24二、监理工作内容242.1 质量控制242.2 进度控制252.3 投资控制252.4 合同管理252.5 信息和文档管理262.6 组织协调262.7 施工安全监督262.8 信息安全管理262.9 项目检测272.10 版权要求272.11项目暂停及复工管理272.12 项目延期管理272.13费用索赔与合同争议调解282.14项目例会管理282.15监理工作成果管理28三、监理主要职责28四、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及依据294.1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准则294.2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依据30五、监理服务考核办法315.1考核评分办法315.2考评程序33第三章 付款方式说明34第三部份附件35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35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41第三章 样表格式49附件1-1投标函49附件1-2开标一览表50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50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51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2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53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53附件1-8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54附件1-9详细报价清单54产品详细报价清单54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55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55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56附件2-1 授权委托书57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58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名词解释1.1采购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1.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www.ccgp.gov.cn)。2.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关于投标人3.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 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3.2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4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调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5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4.7.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7.6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5.关于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00)。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了《预存保证金协议》的投标人,不必再交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必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转帐事由:GZIT2012-ZB0421投标保证金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5.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6.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5.6.3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关于开标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7.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关于评标和定标8.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8.3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9.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9.2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信息。《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3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9.4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9.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0.1.1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10.1.12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10.1.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4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除10.2.4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关于质疑和投诉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关于中标服务费14.1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本项目属于服务采购类,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收费。14.2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第一章项目需求描述一、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二、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范围:要求投标人为采购方提供从项目管理、需求调研、需求分析、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联调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项目文档、培训和维护等系统建设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系统建设监理范围包括“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监理范围”中描述的,以及暂未列出却属于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的建设项目等。★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毕并通过市科信局的终验。★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 三、项目背景国务院于2010年7月3日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0]65号)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广州白云机场综保区。这是继2008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南沙保税港区后,广州获批的又一大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广州白云机场综保区位于广州市北部,地跨白云区和花都区,毗邻广州白云机场,规划围网范围面积约7.385平方公里,分中区、南区、北区三个围网区域。在业务发展上白云机场综保区将依托机场空港优势,打造国际性进出口物流中心,与南沙保税港区依托海运优势相互呼应,旨在为珠三角地区的进出口提供新的增长平台,充分发挥境内关外的物流运作优势,为贸易、生产厂商降低运营成本。白云机场综保区将是由保税区、空港联合组成的多方位、立体化、快捷便利的物流运作平台。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国外货物入综保区保税;货物出综保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综保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综保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4号)第六条 “保税港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共享的计算机公共信息平台,并通过‘ 电子口岸’实现区内企业及相关单位与海关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换 ”的规定。综保区信息系统建设能否达到这个要求,是综保区能否通过国家验收的标准之一。此外,白云机场综保区分为3个区块,各区块之间距离相隔较远,而白云机场综保区一期将在中区实行集中查验,这给白云机场综保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过建设综保区信息系统,实现海关和检验检疫等部门对白云机场综保区的有效监管。因此,综保区信息系统是综保区能否通过国家验收的标准之一,是综保区顺畅运作的重要保障,也是综保区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四、所监理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三大部分即海关监管子系统,检验检疫监管子系统和综保区公共信息服务及电子数据交换子系统。系统的整体架构图如下: 海关监管子系统根据白云机场综保区的政策和功能以及海关监管要求,海关监管子系统由10个业务子系统组成,主要包括:物流监控管理、通关监管管理、航材进出管理、国际货站管理、快件进出管理、新型业务管理、保税加工管理、保税物流管理、风险监控管理、系统维护及应急管理。海关监管子系统是广州海关分布在白云机场综保区不同地域的各类特殊监管区域和监管场所共同使用的辅助监管应用系统。由于海关监管的特殊性,要求海关监管子系统必须由海关独立管理,因此海关监管子系统部署在海关内网(海关管理网)。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及电子数据交换子系统实现与白云机场综保区相关管理单位和企业的信息交换。?检验检疫监管子系统检验检疫监管子系统根据检验检疫的监管要求设置,主要包括综保区检验检疫监管模块、数据交换及采集模块,是检验检疫对综保区监管的辅助工具,根据其安全保密性要求布置在检验检疫监管内网; 广东检验检疫局已经研发应用了全申报管理系统,建立了全申报的技术架构,白云机场综保区检验检疫监管子系统计划在全申报系统的技术架构上进行拓展,实现白云机场综保区检验检疫业务监管.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及电子数据交换子系统实现与白云机场综保区相关管理单位和企业的信息交换。?综保区公共信息服务及电子数据交换子系统综保区公共信息服务及电子数据交换子系统主要包括了公共信息服务和电子数据交换两大模块,将在广州电子口岸平台基础上建设,实现综保区海关、检验检疫、管委会等管理部门以及白云机场、南方航空、代理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该子系统是白云机场综保区信息系统面向企业的统一的录入平台,申报平台,查询平台,统计平台。企业通过该子系统向海关、检验检疫等监管单位进行业务申报及受理结果查询。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序号建设内容业务系统功能模块1海关监管子系统物流监控管理卡口管理判别通道管理联网核查管理GPS管理电子关锁管理IC卡备案审核海关备案车辆管理通关监管管理直接进口通关直接出口通关综保区至境外境外至综保区综保区内进口至区外(转关)区外出口至综保区内(转关)综保区外(出口)至综保区区外(无报关)至综保区综保区至区外(进口)综保区至区外(无报关)保税物流场所(关区内)至综保区综保区至保税物流场所(关区内)区内流转分批进出,集中申报分批进出,逐票申报特殊进出回执查询进区清单审批管理出区清单审批管理航材进出管理航材出区紧急使用航材退换件进区特殊备发件出区检测航材区内检测航材区内维修国际货站管理货物通关管理货物退运管理货物逾期管理货物分批管理货物仓库管理快件进出管理口岸到货快件进区交接管理离境清关货物出区交接管理进口货物清关陆运提货出区进口货物清关空运提货出区进口货物陆运转关出区进口货物空运转关出区出口货物直接进区清关出境出口货物转关进区清关出境出口货物转关出区出境舱单数据查询管理新型业务管理集中报关简单加工委托加工研发业务维修检测物品展示区内流转保税加工管理加工贸易企业备案管理保税加工电子账册备案审核保税加工电子账册变更审核保税加工电子账册核库管理保税加工电子账册注销审核保税物流管理保税物流企业备案管理保税物流电子账册备案审核保税物流电子账册核库保税物流电子账册注销审核风险监控管理风险分析预警风险布控及处理查询统计系统维护及应急管理应急处理数据异常处理授权管理系统维护数据交换和传输参数设置2检验检疫监管子系统综保区检验检疫监管审单布控业务处理一日游管理查验管理放行管理统计分析企业管理申报受理备案核销信息发布数据交换及采集舱单数据交换查验指令数据交换放行指令数据交换业务申报检企互动交流3综保区公共信息服务及电子数据交换子系统综保区公共信息服务网上服务虚拟大厅企业备案用户管理保税业务检企互动/管企互动信息发布数据统计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数据交换应用系统安全设计监理公司需清晰了解上述工程建设内容,并理解上述工程的建设难点及关键节点,结合工程特点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上述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及控制。五、所监理项目投资来源及规模财政拨款,不超过3120万元。六、所监理项目要求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5个月(包括系统初验后的三个月试运行期)。第二章监理要求一、对监理单位的要求1.1监理机构的要求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监理项目的中标单位应组建系统建设监理机构,该工程监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1.1“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维护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1.1.2按照监理合同取得监理收入;1.1.3不得承包所监理项目工程;1.1.4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1.1.5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1.1.6在监理过程中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1.7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投标单位应详细陈述该项目监理委员会的组织结构。)1.1.8要求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广州市必须有常设服务机构,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1.1.9★中标单位应建立项目监理团队,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按工程需要派驻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项目监理。至少保证3名相应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在建设现场,随时为招标方提供服务,投标单位应保证参与该项目的至少2名监理工程师必须全职。1.1.10★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涉及海关和检验检疫等口岸管理单位关于进出口通关日常业务执法监管的软件开发工作,中标单位须承诺在进行项目监理的工作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严格防止项目有关技术内容的泄密。1.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要求1.2.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劳动人事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1.2.2 2009年以来担负过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有一个项目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1.3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要求1.3.1 从事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工作3年以上;1.3.22009年以来参与3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1.3.3保证在本系统建设监理上全职工作。对于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方案中给出具体的名单、资质、经验等。1.4其他约定1.4.1系统建设监理的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工程监理机构按投标方案中提供的名单到位,并必须专职从事本项目监理工作。若需更换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业主批准后方可更换,人员更换不得超过工程监理机构人员总数的20%。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总监理工程师。1.4.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监理机构人员发生变更的,中标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业主方,替代人员必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1.4.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业主方:(1)工程监理机构人员辞职或解聘;(2)工程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受取消监理工程师资格处分的;(3)其他原因已不适合在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项目做监理工作的。1.4.4业主有权书面要求中标单位撤换任何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更换人员必须具有与原人员相当或更高的资质和能力。二、监理工作内容2.1 质量控制2.1.1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项目设计书,审查、监督、控制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2.1.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工程质量;2.1.3根据各子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机房装修、软硬件设备采购和安装、应用软件开发和实施等方面的监理控制方案;2.1.4 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2.1.5 组织工程建设质量检查和验收;2.1.6 督促承建方整改存在问题;2.1.7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2.1.8 跟踪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2.2 进度控制2.2.1 审查各子项目的进度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2.2.2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如:WBS,甘特图等,确定各子项目的工序顺序,控制项目施工进度;2.2.3发现项目建设进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承建方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采购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2.2.4当项目建设进度拖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2.3 投资控制2.3.1 动态管理跟踪项目建设成本,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和分析;2.3.2 审查设备采购进度款申报;2.3.3 严格控制和审查工程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业主审批;2.3.4 审核承建方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竣工结算。2.4 合同管理2.4.1 协助业主与承建方签订合同;2.4.2 监督检查承建方履行合同;2.4.3协助业主处理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2.5 信息和文档管理2.5.1 及时向业主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2.5.2 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2.5.3 督促、检查承建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2.5.4 转发业主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2.5.5采用图表、统计技术或其他先进的管理方法,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就项目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向业主、承建方、设计单位提出独立、公正、公平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2.5.6督促检查承建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测试记录、变更记录、问题跟踪处理记录等文件的归档工作,按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按时完成竣工资料(包括监理工作方面的归档资料)验收。确保工程中各类文件传送的规范化、制度化,监理类文书资料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2.5.7监理方的文档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监理工作各类文书资料,对监理工作文档、收发文签收登记等进行管理。2.6 组织协调2.6.1 确定项目承包人、设计单位等工作范围和职责;2.6.2 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2.6.3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2.7 施工安全监督2.7.1 检查督促承建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2.7.2 组织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2.7.3 确立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2.8 信息安全管理2.8.1 督促承建方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备份制度;2.8.2 组织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2.8.3 建立监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管理流程。2.9 项目检测监理单位须提供相关测试设备针对本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设备系统进行测试,具体包括:2.9.1硬件测试:网络安全和管理功能复核测试、网络安全防护和网络管理设备自身安全性测试、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和服务器设备安全性测试、网络吞吐量测试;2.9.2信息系统应用测试:功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可靠性测试、性能测试、适应性测试、互操作性测试、易用性测试、可扩展性测试、用户文档测试、信息资源开发测试、完整性测试、准确性测试、格式测试。2.10 版权要求本次涉及监理项目所产生所有的文档、数据、图标、视频等资料,版权归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未经许可,中标单位不可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其他项目。2.11项目暂停及复工管理2.11.1监理方应该根据项目的特点,针对各子系统在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各种方案和预案,列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项目暂停令的暂停条件。2.11.2当出现项目暂停情况之后,监理方应该行使有效的项目暂停管理工作,以确保项目暂停令得到有效执行,并能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2.11.3监理方应有项目暂停管理制度与措施;2.11.4监理方应有项目暂停时期的沟通协调管理机制;2.11.5监理方应有项目复工管理制度与措施;2.11.6监理方应有项目复工的评估方法,确保导致项目暂停的原因和问题得到解决。2.12 项目延期管理2.12.1监理方应制定明确的合理的项目延期受理条件;2.12.2监理方应有针对项目延期影响的评估方法;2.12.3监理方应建立项目延期的协商沟通制度;2.12.4监理方有项目延期费用索赔的评估方法或协调机制。2.13费用索赔与合同争议调解2.13.1监理方应列明项目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下的费用索赔的处理依据;2.13.2监理方应列明费用索赔的受理条件,受理流程;2.13.3监理方应编制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项目的费用索赔处理程序;2.13.4监理方应制定合同争议的调解程序;2.13.5监理方应制定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2.13.6监理方应制订关于违约处理的措施。2.14项目例会管理2.14.1监理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例会的管理制度;确定各种例会的启动流程和参加对象;2.14.2监理方应有项目例会的结果跟踪制度。2.15监理工作成果管理2.15.1监理方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管理制度,应有监理工作成果清单;2.15.2监理方应对监理工作成果的内容制定明确的达标标准;2.15.3监理方应有明确的签字制度,确保监理工作成果的真实性;2.15.4监理方应有监理工作成果的责任保管制度,应符合文档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2.15.5监理方应制定明确的资料分发制度,控制资料的分发范围,确保资料送达的及时性。三、监理主要职责1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是在业主方授权范围内,为项目提供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服务的机构。2监理机构独立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对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其职责包括: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并落实合同相关事项,执行项目管理小组的决定,监督各子项目承包人严格遵循合同、协议的约定开展工作,严格控制项目三要素(质量、进度、成本)以保证项目按质如期完成,审核和控制工程变更,管理项目文档和资料等。3负责制订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整体的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保持与项目各相关方的沟通畅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要体现业主合理、合法的要求。4监理应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合同、设计文件和各种约束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理原则,是独立的第三方。5监理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的适用性全面负责,监理应以此为依据审核各子项目实施方案。6监理负责对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负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项目各有关方之间进行协调,保持关系融洽顺畅,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符合业主的要求。7制订公开、透明的监理工作流程,对各主要工作环节规定工作时限,对关键的工作设置检查点。8监理单位应对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行使有效管理,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过错、失职、渎职行为负完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理工作人员能够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独立的监理原则。9受业主委托负责定期召集由承建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项目工作例会,并形成工作报告。10建立完整的系统建设验收标准和验收流程、设备存放管理规定、设备运输安全管理措施等规章制度,执行并提交过程记录。11建立现场管理控制流程,编制各子项目的现场测试方案和表格模板。四、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及依据4.1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准则1遵照国家信息产业部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2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4不得泄漏所咨询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5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6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7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8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所担负的建设任务。4.2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依据4.2.1监理行业的有关文件1.《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2.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5.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4.2.2通信、信息系统建设有关的标准、规范或文件1.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2.GA/T74-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3.GA38-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4.GBJ42-81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标准》;5.GBJ7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6.GB501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7.GBJ115-87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8.《远端图像与环境监控系统技术规范》;9.GBJ23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GB10408,1-89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11.GB10408,9-1996 《超声和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12.GB12663 《被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13.EIA/TIATSB67 《无屏蔽双绞线系统现场测试传输性能规范》;14.《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15.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16.GB 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7.SJ/T30003-93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18.GB_6650-86计算机房活动地板技术条件;19.GB/T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20.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1.GB/T 17544-1998《信息技术 软件包 质量要求和测试》;22.GB/T12504-1990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23.GB/T12505-1990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24.GB 8567-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2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6.《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27.《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28.《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9.《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规定》;30.《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4.2.3其他法律法规或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广东省档案管理办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6.《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7.《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8.《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方案》;9.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五、监理服务考核办法业主对监理开展相关工作实行严格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其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监督。双方约定,合同签署后应在本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考核细则经双方项目经理签署后执行。评价所用表格样式、内容由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制定。合同支付与考核挂钩。5.1考核评分办法业主对监理的服务质量每项目阶段考核一次,总分120分。得分分为四级:优(100—120分)、良(80—100分)、中(60—80)、可(40—60分)、差(0—40分),主要对以下8个评分项进行考核,每阶段考核得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组成,基本分是监理当期在该评分项上的服务评价得分,附加分是监理当期在该评分项上的奖励分数。监理每阶段考核评分是当期7个评分项的基本分与附加分的加和。1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应用能力-准确掌握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现状,结合业主资源,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制定设备采购验收标准、设备安装验收标准,建立有效的测试环境和测试方法测试或验证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安全、可靠性等指标。(基本分满分为15,附加分满分为5)2计划管理能力-准确、科学、详实地编制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整体监理计划、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等方案,有很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在监理执行中能进行及时改进和优化监理方法。(基本分满分为15,附加分满分为5)3监督控制能力-在项目监理工作中建立操作性强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服务支持性文档。应规范、完整、系统地管理项目文档。根据监理方案的范围及深度,运用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具与服务体系,独立地监督、控制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子项目的质量、投资与进度,维护业主及各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能够按时参加业主召开的或受业主委托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形成项目阶段性监理报告(含进展、存在问题、有关建议等)(基本分满分为20,附加分满分为5)4沟通协调能力-建立畅顺高效的沟通平台或沟通机制,开展与各干系人的沟通工作,保障各类信息、问题、解决方法在各干系人和相关方的沟通。能与业主不同层次的管理或经办人员进行恰如其分的沟通,创造适宜的沟通平台,保障信息及时、完整地传达到相关人或单位。能够主动跟进项目进展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基本分满分为20,无附加分)5问题响应能力-根据合同约定积极有效地响应业主或子项目承包人、总体设计单位提出的问题(以通知信函等方式),娴熟正确地解决问题,并按约定时效要求进行如实反馈和报告。(基本分满分为10,无附加分)6技术能力-项目组成员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且在工作中能灵活运用相关知识,文档中充分体现技术含量。能够对项目质量、项目变更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基本分满分为15,附加分满分5)7保密能力-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忠诚地为采购人利益服务,对项目建设方案编写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和信息能高度保密。不向任何个人或团体透漏本次服务任何内容和任何信息。(基本分满分为5,无附加分)8有下列情形之一酌情扣除5至10分:A.监理人员无故不参加项目例会两次以上的或不能够定期形成监理报告的;B.现场监理工作量不足的;C.项目质量控制、变更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出项质量问题;D.项目文档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终验不通过的;E.监理人员缺乏应有技术经验、工作责任心而影响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的其它行为。5.2考评程序1自监理合同签署后的下个月始至项目服务结束,业主在每个监理期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个监理期监理考核评分及依据书面告知监理,监理需在告知后3个工作日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监理对该期考核评分或依据有异议时,应在约定时限内向业主申请重新评分或确认依据,并提供必要证据,业主根据重新评分申请及其证据材料进行最终评定。2在每期评分通知书中,当评价为“差”或为“可”时,业主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监理提交《整改报告》给业主。在《整改通知书》发出当期,扣减当期监理的综合考核评分10分。3业主将根据监理单位每期综合考核评分,形成每期监理款支付系数。?监理单位当期考核评分≥80(考核评分超过100时按100计),监理款支付系数=1;?80>监理单位当期考核评分≥60,监理款支付系数=0.90;?监理单位当期考核评分<60,监理支付系数=0.70。4业主按照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进度以及监理款支付系数,支付每期监理款项。第三章 付款方式说明(一)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二)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通过科信局组织的最终验收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总额的40%×该期监理款支付系数支付监理费。(三)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免费维护期满并运行正常,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总额的10%×该期监理款支付系数支付监理费。(四)中标供应商须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 第三部份附件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以下所附合同主要条款。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监理合同书业主单位(甲方): 监理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签订日期: 年月 经公开招标,甲方现将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按照总包干方式委托乙方实施,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工程项目情况(一)项目名称: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二)被监理项建设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万元。(三)监理范围及内容:对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需求调研、需求分析、软件开发、各子项目的沟通协调和管理、系统集成、软件测试、数据采集,整理、标准规范建设、应用技术培训(队伍建设)从方案设计、实施、试运行、测试、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对质量、进度、资金的控制和项目及文档管理。二、验收标准(一)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业主方(甲方)与承建单位(承包人)签订的软件开发合同和软硬件供货合同;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0312-2007];5.ANSI/TIA/EIA 568A,UTP布线现场电气测试规范;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7.《民用闭路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94]8.《计算机站场地技术条件》[GB 2887-2000]9.《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T 8566-2006]10.《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咨询和监理技术规范》。本合同生效后若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本合同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相应调整。(二) 工程监理验收以监理招标文件、监理投标书和本合同条款以及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监理方应提交的各类监理文档和最终监理总结报告,业主方综合评估监理方在系统开发进度、质量把关、重难点问题解决、项目投资等方面的监理情况。只有文档齐全,系统开发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才予验收。(三)专门要求1. 进行项目总体方案审核;2.协助甲方、中标承建方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由甲方确定是否由乙方帮助审核、修改合同);3.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的要求,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进行严格把关。按监理程序和守则向甲方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中出现的新问题协调各方确定解决方案,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4.“ ”建设时,乙方对甲方进行用户需求调查与分析,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对承建方编写的《实施方案》、《用户操作手册》等文档审查确认,在建设过程中,及时进行阶段性检查、测试并提出改进意见,项目竣工验收履行鉴定验收职责,项目竣工验收后督促承建方对甲方进行培训和履行售后服务职责;5.审查项目系统及竣工文件的齐全性、完整性,督促、检查工程竣工文档的移交;在中标后1个月内提交各种文档规范,特别是验收文档规范,方便各项目遵照执行。6.监督检查本项目承建方对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的承诺、措施与落实。7.监理服务期限: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至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监理范围内所有子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为止。8. 监理服务标准: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执行。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认真履行建设方责任,协调内部业务关系,为监理工作提供基本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原始资料;3.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对乙方答复,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补书面通知。超过3个工作日未答复,可视为甲方无异议。4.甲方授权为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联系方式: 。更换甲方代表,要提前三日通知乙方。5.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6.按协议规定按时支付工程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乙方人员,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乙方主要驻场人员应全程跟进项目,并应根据项目进程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3.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甲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帮助甲方实现承包合同预定的目标。在需求调研阶段乙方必须全程跟综,对需求调研报告是否符合甲方实际需求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能够就项目目标实现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监督,并提供各阶段情况报告。4.监理机构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此类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甲方。5.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6.乙方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监理费用不作调整。7.本次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要求以现场监理为主要方式进行。在整个工程建设期间,总监理工程师保证有三分之一工作日以上的时间到甲方现场,至少一名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时间到甲方现场,以便随时跟进项目情况。每月需按时对各子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汇总评分,并发给甲方和各子项目承建商主管人员。监理工作阶段主持召开每周监理例会,参加甲方组织的每月例会和阶段性成果评审会,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前通知甲方并应经甲方同意。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期间,为甲方提供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乙方对项目实施的情况应以监理周报、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其他专项报告的形式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在回复期限内对甲方的书面提交的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于3天内补书面通知。9.合同保密期为20年。四、工期及工期计算1.本次监理单位服务期限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预计将于2013年12月结束。2.由于甲方或项目承包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3.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不可抗因素发生之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工期相应顺延。五、工程包干费及支付方式1.本工程总费用为 万元。工程实行费用总包干,包含提供监理服务过程产生的费用、所有监理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2.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二)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通过科信局组织的最终验收后,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总额的40%×该期监理款支付系数支付监理费。(三)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免费维护期满并运行正常,在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总额的10%×该期监理款支付系数支付监理费。(四)中标供应商须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之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任何一方单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另一方协议难以执行的,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八、监理招标文件和监理投标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名:帐号:              行号: 第二章 评标原则与方法1.总则1.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遵循有关法律法规。1.2 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1.3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委员会2.1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2.2为了评标工作公平进行,参加评标的专家应实行回避制度。2.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3.1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2对于被拒绝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无须对投标人作任何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无效及废标具体要求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中有关要求。出现废标和投标无效时,按规定填写说明情况后,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6. 保密6.1除响应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任何时候任何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宣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询问评标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6.2凡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7. 评标原则7.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附: 评标文件1评标须知1.1.评标委员会的每个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回避:1.1.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1.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1.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1.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2.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1.2.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2.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3.关于评标方案1.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1.3.2.评委应认真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1.3.3.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1.4.关于评标1.4.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整个评标工作的进度,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4.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4.5.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1.5.关于纪律和守则1.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1.5.3.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1.5.4.每个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1.5.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5.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6.关于评标责任1.6.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1.6.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流程2.1.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2.2.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2.3.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定2.4.报价响应性评定2.5.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评标方案3.1.中标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3.2.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3.2.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共同就每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2.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2.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分。3.2.4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性检查,未能全部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3.3.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3.3.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3.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3.3.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3.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3.4.商务部分响应性评估3.4.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4.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3.4.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4.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3.5.价格响应性评估3.5.1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5.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20分。3.5.3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人报价)×2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3.5.4 评委检查每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3.6.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6.1.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估因素技术商务价格评估权重4040203.6.2.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3.6.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3.6.4.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4评标表格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21投标人: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审查类别审查内容是否符合不符合项说明重要指标要求(检查重要指标要求一览表)商务部分(第一部分3.1点等)技术部分其他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是否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未附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其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表二、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21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4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5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总体把握和理解;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和监理重点的把握;监理措施和手段能确保系统建设质量)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进度控制的力法和措施(对系统各阶段预期的建设成果,标志能准确把握,有较好的手段和方法控制工程进度)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对系统建设的人力资源、软硬件等方面的资金使用把握,有较好的手段和方法控制资金用)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措施(对系统建设过程中各类文档的监管把握)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措施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信息安全管理的方法和措施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项目的暂停及复工管理的方法及措施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项目例会管理制度及具体方法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项目延期管理的方法及措施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表三、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21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4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5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及能力(必须提供该项目经理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本单位任职至少三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劳动人事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得2分;具备计算机专业高工职称(国家或省市人事部门颁发),得2分;具有设备监理师职称,得1分;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5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情况(必须提供监理工程师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本单位任职至少三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工作小组的成员中:具备国家人事部门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共同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2分;具有计算机工程师以上职称(国家或省市人事部门颁发)的,每人得1分,最多2分;具有设备监理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多1分;本项计分人员不可重复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6投标人在广州的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广州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非本地公司在外地购买社保的必须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在本地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在本地工作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0人以下,得0分;10-29人,得2分;30-49人,得4分;50人及以上,得6分。6投标人2009年以来完成的信息系统项目监理经验(指所监理项目验收时间在2009年以后的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80万元),以合同复印件(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双方盖章)和所监理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软件开发项目除外)6个或以上(4分);4-5个(3分);2-3个(2分);1个(1分);少于1个不得分。其中,属于广州(含增城、从化)本地项目的每个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2投标人2009年以来具有财政投资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指软件开发项目)监理经验(指所监理项目验收时间在2009年以后的项目)(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少于200万元),以合同复印件(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双方盖章)和所监理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可与上述项目经验打分重复计分)2个(2分);1个(1分);少于1个不得分。3企业信誉(证明材料:如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有关企业诚信的证明材料、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材料等))每个证书0.5分,最高3分。4投标人信息化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通信信息专业咨询资格的,得2分,不具备得0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得1分,否则得0分。具有省(直辖市)或以上科技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不具备得0分。本项累计得分不超过4分。2投标人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总部设在广州,得2分;投标人在广州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得1分;其他0分。1投标人2011年度在广州纳税(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提供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得1分,无0分。32011年度营业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为准)单位:万元800或以上,得3分;≥500,<800 ,得2分; ≥300,< 500 ,得1分; ≥200,<300 ,得0.5分;<200,得0分。3检测能力(根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描述中“2.9项目检测”,对测试和测试设施的要求,拟投入的检测设备)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每1台设备得0.5分,最高3分,以发给投标单位的国家级计量检测中心的有效计量校准的证明文件为准。第三章 样表格式附件1-1投标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根据贵方发布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12-ZB0421),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1.项目投标总价见所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格”。2.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移动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年 月日附件1-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合计价格(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2345总价格(小写)大小写应一致总价格(大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21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差异差异原因(若无差异,此表留空) 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21序号内容提要响应章节投标人须将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号指标响应的章节和页码填写此表。 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自行描述)7、公司财务情况:年份年营业总值(IT业务)总净利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200920102011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IT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公司标记样本 公司公章样本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盖章):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具有认证资质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姓名部门和职务职责常住地获得认证资质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附件1-8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序号工程名称规模/造价完成时间选用系统产品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此表可延长)附件1-9详细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说明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产品详细报价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及性能说明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2、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提供了该产品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有请标注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附件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21序号项目投标人承诺备注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2保修期后售后服务3培训方案(可用附页)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421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售后维护和培训项目说明价格备注总 计(此表可延长)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清单》中相关内容页见页见页见页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此表可延长)填表说明: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 附件2-1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参加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2-ZB0421)政府采购活动。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领取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二、提交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三、依法参加开标、唱标等活动;四、对不合理对待提出由委托人确认的质疑函、投诉书;五、参加政府采购合同谈判;六、办理交货、参加工程验收、提供服务。上列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委托人予以承认,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享有,义务由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委 托 人(公章):2012年 月 日 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我方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信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2-ZB0421)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已于 年月日以_____方式划入你方帐户。附件为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负全部负责。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 标 人(法人公章):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