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国安2020年有线电视网络器材采购供应商入围(柜体、光机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湘潭国安2020年有线电视网络器材采购供应商入围(柜体、光机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湘潭国安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委托,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湘潭国安2020年有线电视网络器材采购供应商入围(柜体、光机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国安2020年有线电视网络器材采购供应商入围(柜体、光机类)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XTZX-QY-201004

  2.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3.1本项目为湘潭国安2020年有线电视网络器材采购供应商入围(柜体、光机类)项目,本项目分为两个包(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金属箱体系列;

    第二包:光接收机部分。

    3.2本项目确定定点单位数量:第一包3家,第二包3家。

    3.3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采购项目预算:

包号及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元)

备注

第一包:

金属箱体系列

1

不锈钢光机落地箱

799元/个

提供13%增值税发票

2

光机明箱

299元/个

3

光综合箱(室内)

180元/个

4

光综合箱(室外)

140元/个

5

光综合箱(暗箱)

155元/个

6

分配箱(放大器明箱)

168元/个

7

分配明箱

60元/个

8

分配暗箱

50元/个

第二包:

光接收机部分

1

入户光接收机

50元/台

提供13%增值税发票

2

楼道光接收机

389元/台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

5.8投标人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9投标人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5.10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提供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1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或截图加盖公章);

5.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1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5其他说明:

5.15.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

5.15.2“近三个月”是指2020年8月、9月和10月连续三个月。

5.15.3如投标人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是按季度缴纳的,请自行说明,并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纳证明。

5.15.4投标人的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1.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第一包:伍仟元整(¥:5000元);第二包:伍仟元整(¥:5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6.2.1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提交。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足额电汇或转帐到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专用帐户上。
    账户名称: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81*****04000416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湘潭市莲城支行

    6.2.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于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10月26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到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莲城步行街大厦A座*******)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1)至(7)项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提供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打印查询网页或截图加盖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包,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公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内容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https:///)上发布。

    7.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湘潭市岳塘区莲城步行街大厦A座*******)。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10、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1、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12、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2.1采购人:湘潭国安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高新区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1208室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话:136*****625

    12.2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林先生 韩女士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柜体 供应商入围 网络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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