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休宁县城管执法局路灯配件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休宁县城管执法局路灯配件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休宁县城管执法局路灯配件等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休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17: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8.63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下汶溪桥东侧150米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山市休宁县横江路12号顾家门业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冯女士****-******* | ||
附件: | |||
附件1 | 询价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休宁县城管执法局路灯配件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PJTHS-2020-059
项目名称:休宁县城管执法局路灯配件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⑤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见询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下汶溪桥东侧150米处
联系方式: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横江路12号顾家门业二楼
联系方式:冯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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