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21年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21年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2016年,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签署合作协议,设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附件1、2)。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可申请合作双方的博士学位。现将2021年该项目校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博士二年级),或已取得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博士入学资格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本博连读生(定向生及留学生除外)。
2.申请人的双方导师应有一定的合作基础。
3.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IELTS总成绩不低于6.5分,小分不限,成绩在有效期内;
(2)TOEFL总成绩不低于79分,小分不限,成绩在有效期内。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
我校每年可选派15名学生。
2.选派领域
本项目支持的学科领域如下:
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与工程、航天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3.学习安排
本项目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原则上,被录取人员需在我校完成第一学年的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后,按下述学习模式完成其它专业课学习、撰写学位论文、参加答辩等。
(1)普通博士生
学年 | 学习地点 |
第一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二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
第三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
第四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五学年(如果有)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2)硕博连读生
学年 | 学习地点 |
第一学年(硕士阶段)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二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三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
第四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
第五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2)本博连读生
学年 | 学习地点 |
第一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二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第三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本部) |
第四学年 | 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 |
第五学年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4.奖(助)学金
被录取人员在我校学习期间,享受在校博士研究生同等待遇;在外学习期间,将按香港城市大学相关要求获得奖学金资助,具体金额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需按附件3、4要求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 2021(附件5)
2.Joint Research Statement 2021(附件6)
3.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 2021(附件7)
4.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附件8)
5.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报名表(附件9,仅提交电子版)
上述材料1-4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均为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打印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用长尾夹夹好,无需装订,并按上述顺序排序。同时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为:CityU -HIT-学号-姓名。
四、时间安排
1.申请准备:即日起-2020年12月17日
申请人按相关要求联系导师、准备申报材料。
2.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2020年12月18日下班前
申请人将纸版材料交至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
【注意事项】
申请人若暂未达到香港城市大学规定的外语要求,可先提交其它申请材料,并保证不晚于2021年2月19日网报截止前提交合格的外语成绩。
3.学校向香港城市大学提交材料:2020年12月28日
4.申请人登录香港城市大学入学申请系统完成申请:2021年2月19日前(详见附件10)
5.香港城市大学公布录取结果:2021年5月
四、其它要求
确定录取资格后,相关人员计划开展出国(境)交流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1.办理派出手续
根据国际合作部规定,出国(境)参加访学交流的学生需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需登陆国际合作部主页出国境管理系统,按照页面提示的“使用说明”在线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申请表》并打印、签字、盖章,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财务处、国际合作部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具体可咨询:国际合作部,李阳老师,********。
国际合作部出国(境)管理系统:
http://iaa.hit.edu.cn/Userlogin
请在赴港前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述手续,办理时需同时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附件11,纸版一式四份,需本人、导师、父母代表签字)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
派出后,在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校区期间将停发我校博士生津贴,由香港城市大学按月提供15300元港币的奖助学金,学生需向香港城市大学支付每月3508元港币的学费;在香港城市大学深圳校区期间将恢复发放我校博士生津贴,并由香港城市大学按月提供预计3500元港币左右的奖助学金。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等自理。
2.办理回校手续
(1)提交访学总结
访学结束后,相关人员发送电子版访学总结(附件12)及外方导师的评估表(附件13)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
(2)办理恢复学籍手续
提交访学总结后,相关人员需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回国(境)申请表》(附件14),在回国(境)后10个工作日内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如遇假期可顺延。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联系电话:********
Email:yliu423@hit.edu.cn
?
附件:********c795047e19d1bbec70/7a78bdca-bd46-41e2-9549-b790f9be2982.zip" sudyfile-attr="{" title>附件下载.zip
1.Introduction 2021
2.Mainland Collaboration Scheme - Joint PhD Program
3.Notes to Applicants 2021
4.Joint PhD App Procedure 2021
5.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 2021
6.Joint Research Statement 2021
7.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 2021
8.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
9.香港城市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报名表
10.2021工作时间表
11.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
1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总结
13.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评估表
14.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回国(境)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0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