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经济发展局关于招商活动宣传设计制作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经济发展局关于招商活动宣传设计制作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招商活动宣传设计制作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0-XC-C-040号
项目名称:招商活动宣传设计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二、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服务项目 | 数量 | 单位 |
1 | 招商、地块手册印刷、地图印刷 | 7000 | 本 |
2 | 招商、地块手册设计、地图设计 | 45 | 页 |
3 | 活动ppt制作 | 60 | 页 |
4 | 喷绘展板制作 | 400 | ㎡ |
5 | 活动主题视频制作 | 3 | 分钟 |
6 | 折页设计 | 20 | 页 |
7 | 折页印刷 | 600 | 份 |
2、项目设计及服务要求: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定黄桥街道2020年11月-12月招商相关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及视频剪辑制作服务的整体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工作组织方案完善、详尽,满足招标单位的日常及紧急需求;设计、制作团队人员完备,具备本标段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视觉设计、视频制作需符合政府招商的基调。
3、合同履行期限:预计为2020年11月初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1.CA办理
2.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2.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2.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3、********6(系统问题咨询):139*****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朱晓芹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申请人员可以登录支付宝APP搜索“苏康码”点击进入,或关注“苏州公安微警务”等微信公众号点击“苏康码”登录模块。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方可自动获取“苏康码”)。事先下载并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2.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4、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经济发展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张庄村村委会
联系人:朱瑜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庄天扬朱晓芹
电 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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