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2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宁财(建)指标[2011]7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代理机构为: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护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规模
建设地点:宁夏盐池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化粪池6座;排污管道2km;区界界桩420块;核心区界桩100块;缓冲区界桩240块;湿地定位监测站2处。
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8日至2012 年9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银川市长城东路555号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7楼)进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或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及开标的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池县南环西路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555号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7 楼
邮 编: 751500 邮 编: 750001
联系人: 王耀远 联 系 人: 黄欢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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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ycsxr.2005@163.com
网 址: 网 址: www.nxsxr.cn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盐池县支行 开 户 银 行: 宁夏银行商城支行
账 号: 39300 104 000 5244 账 号: 05000 1409 0000 3132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