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贸科技学校学生宿管、校园保洁等社会化服务采购[2020](二)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学生宿管、校园保洁等社会化服务采购[2020](二)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学生宿管、校园保洁等社会化服务采购[2020](二)
发布日期:2020-10-20 16:53 访问次数:88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商贸科技学校学生宿管、校园保洁等社会化服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0ANNFN00155

原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学生宿管、校园保洁等社会化服务采购(二次)答疑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学生宿管、校园保洁等社会化服务采购(二次)(项目编号:2020ANNFN001553)答疑公告如下:

1问:疑问一:P26页【企业业绩及履约能力】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文明诚信物业”且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年度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的得2 分,本项最高得2分。鉴于物业行业奖项种类并较多,且各地奖项的颁发单位、奖项名称均不一致项,并且很多荣誉政府部门已不允许在颁发,而是有行业协会颁发,如仅设置这两项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且必须两项荣誉同时获得,明显存在一定的定向倾向性,现阶段国家及行业大力提倡节能环保:

该条是否可变更为:“投标人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授予的“文明诚信物业”或“年度优秀供应商”或“诚信单位”荣誉称号的得2 分,本项最高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疑问二:P26页【主要实施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具有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证书的得2 分,县级得1 分,最高得2分。鉴于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获得的荣誉并非只有“优秀项目经理”荣誉这一个叫法项(如:十佳项目经理、最佳项目经理、年度优秀经理人等),项目经理可获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多类荣誉,设置此项,存在局现性和倾向性。

该条是否可变更为:“具有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证书或十佳项目经理荣誉的得2 分,县级得1 分,最高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公告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人:潘工电话:****-********

合肥商贸科技学校

2020年5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9日


附件:
答疑公告1PDF(二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化 保洁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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