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岭公路工程环保监理/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凤凰岭公路工程环保监理/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工程环保监理/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303线通辽至风凰岭段一级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2010]24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补贴、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保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河西镇通霍铁路西(K602+500),路线向西沿旧G303线南侧布线,与通辽至鲁北一级公路立体交叉,下穿通霍铁路后与国道111线通辽至舍伯图段相连接,汇合共线通过科尔沁大桥并顺其向前延伸至科尔沁区西顺路、科尔沁大街。通过鲁北至通辽一级公路到达科尔沁区民航路、五家子互通以及通辽南互通,与国道111线通辽至奈曼段、国道304线好力保至通辽、赤通高速公路都有衔接。路线在开鲁县与已经改造完成的开鲁至东来段公路交叉,与开鲁至八仙筒段公路T型交叉。终点位于通辽市与赤峰市的交界,风凰岭处的新开河大桥,顺接国道303线凤凰岭至天山段公路。
(2)建设标准、规模:路线全长111.083公里,全线采用平丘区一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丰田镇、道德镇、东风镇路基宽度为28米,其余段落路基宽26米,通辽至开鲁段在现在一级一幅公路左侧修建另一幅,形成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开鲁至凤凰岭段在原有二级公路基础上扩建成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利用旧路现有桥涵汽车荷载等级维持原标准。全线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
2.2服务工期:
施工期2年,交工及缺陷责任期,本工程计划交工日期:2013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环保监理为1个标段,环境监测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
环保监理标段:施工期、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环保监理。为全线环境保护提供监理服务工作,包话施工现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辅助设施以及上述范围的工程影响区域环保监理、环保达标监理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的其他环保监理。
环境监测标段:(1)施工期及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环境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2)进行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测数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组织报告评审,并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3)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环保咨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家或省级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同时具有类似环保监理(或环境影响评价)经验的单位均可参加环保监理标段的投标。
3.2 凡具有国家或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环境监测资质证书,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均可参加环境监测标段的投标。
3.3同时符合3.1和3.2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合同段进行投标。
3.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已在本项目直接或间接承担试验检测、监理工作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辽市交通运输局11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交通运输局11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每个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2年10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电 话:****-*******
邮 编:028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政编码:0280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包女士、王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梁雪立
网 站: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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