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高正豪景花园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高正豪景花园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招标人) 就深圳市光明区高正豪景花园物业管理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高正豪景花园物业管理

  二、项目概况: 高正豪景花园占地面积28001.1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345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按照现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住宅物业管理费按1.2元/平方米/月(其中包含0.15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商业物业管理费2.0元/平方米/月(其中包含0.15元/平方米/月专项维修资金)}。以上的数据最终以招标人移交的相关资料为准。物业类型:商业住宅小区。

  三、招标范围: 深圳市光明区高正豪景花园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四、服务期限:三年。

  五、物业项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园路1号。

  六、预计接管日期:2020年 12 月(暂定)。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相关“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

  2、依法在深圳市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3、深圳市范围内在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4、项目经理持有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经理上岗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侵占或挪用合约物业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在招标人物业服务期限内履约评价为差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此次投标;

  7、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工作中的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报名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招投标有关的费用。

  八、投标报名方式及投标申请人所需提供资料: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详见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szpmi.org/)。

  (2)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招商局科技园A2栋810室深圳市顺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前台

  2、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范围含“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师证或物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管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侵占或挪用合约物业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款项的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原件交招标人审核(审核后可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谢绝。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请市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九、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将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相关规定,采取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5名物业管理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物业管理专家)由深圳市建设局评标专家库通过随机方式从专家库中选取,评标委员会按评审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投标人需制作标书正本1套,副本4套,共5套。需在标书封面注明正本及副本,有出现正、副本偏差,以正本为准。

  十、时间、地点安排:

  1、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挂网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

  2、接受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9:00时至2020年11月3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

  3、确定入围单位并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11月4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入围单位编制标书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24日

  5、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15点(北京时间);

  6、抽取评标专家时间:2020年11月25日;

  7、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15时(北京时间);

  8、中标单位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日;

  9、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020年12月7号(暂定)。

  10、开标、评标地点:深圳市顺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一、其他:

  1、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为预先拟定,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并进行通知。

  2、不集中举行答疑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深圳市顺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光明区观光路招商局科技园A2栋810室深圳市顺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尤佳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 花园 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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