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以东防洪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检察院以东防洪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检察院以东防洪沟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编码 130*****0046-001
工程名称 检察院以东防洪沟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地点 唐县检察院以东,西起中山大街,东至光明路东延原有接口处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37.3528(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2-09-19 09:01: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2-09-23 17:01: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2-09-1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2-09-23 17:00:00
地区 唐县 文件发售时间 2012-9-1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唐县中山北大街7号
内容 招标公告
检察院以东防洪沟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码: 130627SG-tj2012-0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检察院以东防洪沟工程已由唐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号唐发改招标核准[2012]31号,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唐县检察院以东,西起中山大街,东至光明路东延原有管道接口处。
2.2建设规模:总长319米,项目总投资37.3528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0 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专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定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以上均需带原件及复印件1套(盖单位公章),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经审查合格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外省企业需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唐县分中心(唐县中山北大街7号)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唐县分中心(唐县中山北大街7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每套500元。
5.2本工程不采用邮购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保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唐县分中心(唐县中山北大街7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县中山北大街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2350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张宝栓 联 系 人:陈晓云 薛征
电 话:****-******* 电 话:****-*******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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