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灌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走马灌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鹤峰县走马灌区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 HFX/ZMGQ/2012/SG-O1 项目名称: 鹤峰县走马灌区工程(一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走马灌区工程已由鄂发改农经[2012]5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资金,已经落实到位(恩施州财建发[2012]976号、恩施州财建发[2012]211号、恩施州财建发[2012]214号)。招标人为鹤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鹤峰县走马灌区位于鹤峰县城以北60km的走马镇附近,东经109°08’~110°03’,北纬29°39’ ~30°09’之间,地处溇水河支流阳河和大典河中上游两岸地区,灌溉范围涉及走马镇走马、白果、阳河、锁坪四个办事处和北镇一个管理区,共计20个行政区、123个村民小组,自然面积204.11km2,其中耕地面积29601亩,林地面积110506亩,园地面积38988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内容为:新建坝体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设施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信誉良好;

(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6)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

(7)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8)外省企业必须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代表于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持单位介绍信在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采购中心登记,然后再持中心登记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证书、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外省企业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采购中心四楼文件出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二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上午9:00,地点为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恩施市机场路邮电大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机场路滨江花园6号楼A座13层C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易睿

电 话:186*****791

传 真:0718-*******

电 子 邮 件:jiangherunze_hb@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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