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溪河(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两岸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半溪河(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两岸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半溪河(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两岸立面改造工程已由南川发改委发[2012]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禹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商请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半溪河两岸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包括 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和发布工程量清单内容,整治房屋立面总面积约为6091㎡,工程造价约为1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招标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近三年内具有同类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四年内被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有黑名单记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3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施工招标实行网上电子招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9日9 时至2012年 9 月25日14时30分止在www.cqncjz.cnwww.ncggjy.com网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相关资料。

5.2 请投标人于2012年9月26日12时前将本工程质疑发送至www.cqncjz.cnwww.ncggjy.com网上。招标人于2012年9月27日17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将补遗或通知等上传至www.cqncjz.cnwww.ncggjy.com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www.cqncjz.cnwww.ncggjy.com网上发布的补遗或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6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不交招标文件资料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4时30 分,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南川区北环路宣传文化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重庆市南川区禹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川区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工业园67号
联系人:胡部长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023- 电 话:***-********

半溪河(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两岸立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人:重庆市南川区禹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七月 目录第一卷4招标公告5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54.资格审查方法55.招标文件的获取56.投标文件的递交67.发布公告的媒介68.联系方式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222.招标文件233.投标文件244.投标255.开标266.评标277.合同授予2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89.纪律和监督2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321.评标方法372.评审标准373.评标程序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0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21. 工程量清单说明532. 投标报价说明533.其他说明544. 工程量清单55第二卷56第六章 图纸56第三卷5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7一、投标函部分59二、商务部分67三、资格审查资料80目录81第一卷 招标公告半溪河(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两岸立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半溪河(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两岸立面改造工程已由南川发改委发[2012]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禹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商请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半溪河两岸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包括 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和发布工程量清单内容,整治房屋立面总面积约为6091㎡,工程造价约为1000万元。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招标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近三年内具有同类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四年内被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或有黑名单记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3.3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次施工招标实行网上电子招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9日9 时至2012年9月25日14时30分止在www.cqncjz.cn或www.ncggjy.com网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相关资料。5.2 请投标人于2012年9月26日12时前将本工程质疑发送至www.cqncjz.cn或www.ncggjy.com网上。招标人于2012年9月27日17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将补遗或通知等上传至www.cqncjz.cn或www.ncggjy.com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www.cqncjz.cn或www.ncggjy.com网上发布的补遗或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不交招标文件资料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4时30 分,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南川区北环路宣传文化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及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qncjz.cn) 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重庆市南川区禹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南川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工业园67号联系人:胡部长联 系 人:黄先生电话:023-电话:***-******** 2012年9月17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半溪河(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两岸立面改造工程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半溪河两岸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联系人:胡部长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工业园67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1.4项目名称半溪河(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两岸立面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半溪河两岸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商请银行贷款 1.2.2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整治房屋立面总面积约为6091㎡,工程造价约为 1000 万元。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所示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本项目实施招标的范围。详细内容见招标发布的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绝对日历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月计划竣工时间: 2012年月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开标评标时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备查)。各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承诺书,见后附表1,否则视为重大偏差。2.业绩要求投标人2009-2011年以来实施过1项单项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仿古建筑或立面整治施工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说明:开标评标时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财务要求企业近一年的经具有资质单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要求无亏损。说明:开标评标时提交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表原件备查(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提供单位为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中级技术职称(工程类)2009年以来应实施过1项单项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仿古建筑或立面整治施工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且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建设部令153号文规定,项目经理未在在建项目承担项目经理(在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应用系统查询),否则,给招标人和相关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说明: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资格证照、业绩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备查。5.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按规定进行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说明:上述人员或企业的相关资格证照在开标评标时须提交有效的上岗证或资格证原件备查。(5)投标人须自行承诺中标后,拟派于现场的项目班子配备成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且必须全部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提交书面承诺)。(6)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所要求的各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后审。投标人在提交资格后审文件时须携带上述条款要求的原件备查。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否则,即使投标人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业主方也有权终止合同。2.若投标单位的相关证件正在年检中,开标时须出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以上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复印件,原件备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质疑时间:2012年9月26 日12:00时前;投标人以匿名方式上传质疑问题至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qncjz.cn)或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答疑及澄清时间:2012年9月27日17∶00时之后投标人在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qncjz.cn) 或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上项目答疑公布。在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前一日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即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qncjz.cn)或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发布的与本工程相关招标信息,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相关事宜。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2 年9月27日17:00前通过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qncjz.cn)或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月日14:30时(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2年9月27日17:00前。3.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招标人发布的答疑及补遗等相关资料等3.2投标报价3.2.1计价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3.2.1.1编制依据:以本施工图纸、地勘报告、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量计算规则、渝建发[2009]27号文《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09)、2008重庆市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以及投标人企业自身实力、踏勘现场情况及项目所在地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一旦中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时漏报的子项,将视为投标人隐含在其它子项中的合价中。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工程建设成本。不可竞争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费用标准规定,不得降低标准进行报价。可竞争费用根据市场和企业情况自主报价,但是不得低于工程建设成本。⑴建设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A、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B、间接成本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政府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含特殊检测)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3.2.2投标报价说明(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3.2.2.1清单计价内容(1)工程量清单计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检验试验(含特殊检测)、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以及本招标文书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应由招标人支付的费用。建设合同工期一年以内的物价涨落的风险已含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内。(2)本次投标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准。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包含了设计施工图中的全部工程量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量,是用作该项投标报价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由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加上设计变更、基础超深、范围变化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部分,并按有关规定计量的合格工程量。(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均应填入单价和合价并必须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含工、料、机消耗量明细)。某些以“项”或“总额”为计量单位、以总价计价的项目,投标人亦应按要求将金额填入。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4)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和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确定报价。(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栏内的“工程内容”、招标范围内设计图纸所示的工程内容、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细目的工程内容以及图纸说明和施工验收规范中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以上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相关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6)本工程量清单的计量支付按照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细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工程量清单中的个别子目及补充子目,应按清单说明中明确的计量规则执行。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或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或删除,否则,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8)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消耗,包括施工中钢筋搭接长度损耗、试验用材料损耗和费用等,无论材料由何方供应,也无论这些损耗是否包含在消耗定额内,均由投标单位纳入相关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内。(9)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的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据作为报价的依据。(10)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总价”是指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或“总额”为计量单位、以总价计价的子目,一般用于不能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数量的子目)为依据办理结算。(11)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现场的地勘资料仅作参考,投标人报价时对该地勘资料所作的任何分析、推断和估计等自行承担责任并自行考虑相关风险综合进相关单价中。3.2.2.2关于现场条件及相关要求(1)投标人应充分调查招标工程范围内的现有地方路网,结合总体平面布置,自行考虑进场道路和施工便道布设方案(含到弃土场的道路),自行测算新修临时便道费用,纳入投标措施项目费报价包干使用。(2)弃渣场管理费及处置费均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测算,纳入相应项目的措施项目费中,包干使用,工程实施时不作调整。本工程所有外弃的运距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工程实施时不作调整。(3)投标人按重庆市相关规定要求在本项目施工区域进出口处设立进出车辆清洗设施,硬化进出口处道路等所需费用自行测算纳入措施项目费报价包干使用。(4)本工程建筑垃圾外运必须执行市政府2004年第164号文《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和市建委渝建发【2009】13号文关于施工扬尘控制的相关规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计入措施项目费,包干使用。(5)其他需注意考虑的因素:a、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由此产生的各类噪声费、补偿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一旦中标,不作任何调整。3.2.2.3措施项目费:包括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1)组织措施费:本工程的组织措施费包干使用,纳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中标后不作调整。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即:为本工程所发生的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包干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含特殊检测)。(2)技术措施费:技术措施费包干使用,不因工程量增减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化而调整措施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因工程量增减等原因而引起的组织措施项目费可能的改变,在项目实施中,其组织措施费及技术措施费按投标时的报价实行总价包干,不论工程量是否增减,均不再调整。3.2.2.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1)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 158号”合格标准计算,以暂定价的形式同最高限价一并公布。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2010] 158号”文件予以调整。《施工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投标函无效。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在费用总价表中单列并收取税金。(2)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3.2.2.5其他项目清单(1)其他项目以暂定价进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招标人部分:其他暂定价 万元。(如有,详见财政评审清单)(2)中标人确定后,暂定价部分须以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名义按国家及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实施单位。3.2.2.6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投标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3.2.2.7税费投标人因实施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由投标人承担,包含在所报的总额价内。3.2.2.8规费由投标人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报价。3.2.2.9工程材料:本招标工程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由投标人采购,投标人必须保证所采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本招标工程所需的材料价格参照南川区建委发《2012年第二季度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及《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7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项目所在地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自行定价纳入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3.2.3结算原则:结算原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27号)的规定及本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执行。结算公式:本工程竣工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工程变更及新增(减)项目价款调整+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合同约定其它费用+税金。具体结算办法如下:3.2.3.1工程量清单结算价:(1)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结算时,以承包人在本项目投标书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依据,乘以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按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并按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的工程量,作为该子项的结算合价。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合价累计相加,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2)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或施工及验收规范发生变化等所有因素,措施项目费中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均采用总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3.2.3.2经发包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或新增(减)工程内容结算办法:工程量清单的漏项、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设计变更或新增(减)工程内容涉及工程价款调整时,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报发包人主管部门审批,可增减结算价款。变更涉及调整价格调整方法如下:(1) 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适应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计价;(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确定;(3)当报价中无对应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时,由承包人按2008年重庆市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必须经业主按市场行情认质确价核定价格)编制,经发包人审定后按投标时的下浮比例执行(甲方认质确定的材料、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税金不下浮)。3.2.3.3措施费:措施费包干使用,不因工程量增减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化而调整措施费用。3.2.3.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渝建[2010]158号文的相关规定规定之合格标准进行结算。3.2.3.5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施工合同有效期内,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化不作调整。3.2.4支付原则: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本工程不设预付工程材料款。2)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监理人确认、审核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80%,待审计机关审核后支付至审计份额的95%;3)留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后30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所报结算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5%,则所有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说明: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则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承包人不得以工程款未能按时支付为由停工。承包人未按约定工期完成合同内容,发包人停止支付工程款, 3.2.5.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在南川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qncjc.cn)和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上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说明: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不得下浮,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整(¥150000 元)2、形式:转帐或电汇3、收款单位:重庆市南川区财政局4、账号:***************5、开户银行:重庆银行南川支行特别提示:A、转账时必须在进账单据的备注栏注明该工程名称:半溪河(西门桥至东方市场桥段)两岸立面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B、妥善保留银行进帐凭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出示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原件;C、提交投标保证金于2012年月日16:00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进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银行转账时间风险。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退还方式:经办人员持在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中下载退款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凭本公司开出的收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联系电话:***-********3.5资格审查资料本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1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商务部分还应加盖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7.4投标文件的份数1.投标函部分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2.商务部分: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3.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正、副本各一份)4. 技术部分一式二份(不分正、副本)3.7.5装订要求1、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协会制、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制”的06版专用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3)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工程量清单使用GB50500-2008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光盘内容要求全面完整。书面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上必须要有执业人员签章)签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数据必须与电子文档中的数据一致,采用Excel格式,设置修改权限密码(但是不能对电子文档设置打开权限密码),否则,后果由投标人承担。(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按规定密封并加盖投标法人印章。2.投标函部分装入 “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 “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4.技术标部分装入“技术标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如下内容: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注:采用A4白纸打印后粘贴在投标文件大袋上)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4.1.2投标文件大袋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文件大袋上应贴封面,封面应标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在 2012 年月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注:采用A4白纸打印后粘贴在投标文件大袋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南川区北环路宣传文化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南川区北环路宣传文化中心)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其中业主代表1人,其余4人(经济类1人、技术类3人)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中标通知中标结果按渝发改标[2007]1357号文规定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质疑或投诉,则在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7.3.1履约担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担保方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提交时间:中标公示结束,无质疑或投诉,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帐户提交履约保证金(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后再签订施工合同书,如五个工作日内未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退还时间:在承包人未违约的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无息)。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9.2支付担保不采用9.3低价风险担保不采用9.4废标条件(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按规定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印章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标的以外,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能满足资格后审条件的;(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7)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末交齐或其中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经评标委员会询价、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11)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12)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的及依法应当否决的其它情形。9.5招标代理费中标人按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的付费条款,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按计价格施工类[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2003]857号以及发改委【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10拟派人员中标后,中标人不能更换投标文件提交的拟派人员,如因不可抗因素需要变更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且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纳入行业主管部门不良诚信记录,并在网上进行公布。中标后,企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意拖欠民工工资的,经查实,同样纳入行业主管部门不良诚信记录,并在网上进行公布。11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按中标价的2.5‰缴纳给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中招标人所占比例为0.75‰,中标人所占比例为1.75‰。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资格后审文件要求)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 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 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 为本工程预算编制人;(6)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预算编制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预算编制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预算编制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 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14) 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本工程不允许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知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部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证明资料(银行进帐回单复印件)。商务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本单位造价人员执业资格印章;商务部分全部内容电子文档(光盘上贴白纸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电子文档应与书面资料一致,否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资格后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备选投标方案不采用。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6 投标文件若没有按上述要求进行编制,则该投标文件无效。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如是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开标会出示的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如未按要求携带以上资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并原封退还其投标文件。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由招标人或监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须知第5.1款规定;(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代理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7.3.3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投标人中标后又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不实质性响应,经双方协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4.4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放弃承包权或因自身原因(如资金不保证,设备、机具、劳动力等资源不保证,无法提交履约保证金等等)不施工或施工严重滞后,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招标文件确认书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此表是对本章评标办法正文相应条款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改,不一致的此表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其他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附加合格条件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1)投标报价70分;①投标总报价 50分 ;(投标总报价控制价开标前三天公布)②主要清单项目10项,总分20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2分。由招标人设定 20 项主要清单(招标人将设定20项主要清单控制价,并于开标三天前公布,各投标人的20项主要清单报价均不得超出主要清单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其中 10 项进行评分。(2)其他评分因素:不评分。(3)施工组织设计20 分 ;(4)综合诚信评价10分。注:为方便评审,由招标人设定的(20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必须在投标人所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末页(即投标人商务部分最后一页)单独列表提交。否则该所有清单项得分为零。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总价最高限价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报价中去掉1/6(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有效报价不足6家则不去掉最低价和最高价)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高于最高限价或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票报价不再参与相应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计算相应得分。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单项清单最高限价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报价中去掉1/6(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有效报价不足6家则不去掉最低价和最高价)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平均值即为该项清单的评标基准价。高于最高限价或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票报价不再参与相应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计算相应得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资源配备计划2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不评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其他主要人员投标总报价50分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0分3评标程序1、企业诚信综合评分及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查询。2、资格后审,按本章前附表2.1.1至2.1.3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所有潜在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3、当众开启并宣读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函报价; 4、评委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5、由评委对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并排列名次; 6. 当众宣布评标结果;7. 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条款号编列内容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方法3.2.1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与其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5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 1% 扣 3 分 ,每减少 1% 扣 1 分 ,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B)1.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与其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20 分。在此基础上,综合单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 1% 扣 0.2 分 ,每减少 1% 扣 0.1 分 ,扣完为止。2.同理计算出不高于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且资格审查合格各投标人所报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的得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所有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第三位采用四舍五入。3.2.1诚信综合评价得分诚信综合评价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公式:(某一投标人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最高值)*10*100%。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以投标截止时间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分值为准,具体分值在开标时查询并按上述计算方法直接计算出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得分交评标委员会。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果投标人的最高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人的最高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完全相同,由招标人代表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采取现场抽签(先抽抽签顺序号)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诚信评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综合诚信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对于施工难度大、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写要点,作为评分标准)。(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以制件文件的承诺书中报价为准,当投标承诺书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达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达的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3)若投标单位未对招标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视为其价格包含在其它项目中;(4)若在评标时未予发现,在合同实施中仍将按上述办法进行修正;(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总价合计必须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相等,否则按废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第四章第一节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 发包人: 1.1.2.3 承包人: 1.1.2.6监理人: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施工图和招标时发布的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及增加工程内容。1.1.3.3临时工程:实施本合同工程需要的施工所用的水电临时线路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道,以及生产、生活等缶时设施。1.1.3.4单位工程:根据本合同实施的工程内容。1.1.3.10永久占地: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水久占用的土地,包括红线范围内的用地。1.1.3.11临时占地:实施本合同工程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道,以及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执行。1.4合同又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5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订立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二份。1.6.2承包人提供的又件范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与工程相关的建筑规范、图集等。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二套,未按时提供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并由承包人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监理入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开工后5个工作日内。1.6.3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5个工作日内。1.7联络1.7.2联络送达的期限:一般情况48小时内,特殊情况24小时。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1)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确关资料的时间:工程开工前完成,满足施工要求。(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3)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提供,(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缴清应缴纳的费用,并配合发包人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等。(5)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费用进入投标报价中。2.8其他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无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全面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配合协调施工场内的交通组织等,详见本工程监理合同。开工、停工、复工令的签发需经发包人同意,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的变更及调整需经发包人和相关部门核定。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1)承包人入场后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办公场地;(2)施工进入校园道路的修建或保护、交通标志标牌和信号设备的完善均由承包人负责。(3)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4)做好校园内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负责因施工原因损坏的道路、围墙、运动场等设施的修复。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承包人为以上提供服务可能发生的费用均进入投标报价中。4.1.10其它义务:(I)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的时间报送阶段工程进度完成报表,一式四份(报表业主、监理、施工、主管部门各一份);(2)重大增减工程量(图纸更改)在实施前5个工作日内按发包方规定程序报批,经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3)承包人自行在发包人指定的接口接水接电并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缴纳水电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4.2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 履约担保为工程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提交招标人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退还期限及方式:工程完工初检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4.3分包4.3.2分包的内容当事人约定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无。详见附件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4.5承包人项目经理4 5 1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 。承包人项目经理是经承包人任命的并已经取得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代表,是承包人唯一的合法代理人,如到场的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资料不符,发包人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整改。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承包人必须为完成本合同而设置合理、完善的施工项目经理部并为此聘用在业内具有足够经验、认真负责和精干称职的管理人员,其数量须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并在开工前10天前到位,否则发包人将从承包人应得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5 00元/人次?天的违约金。承包人为每个主要岗位指派的管理人员应达到投标时承苦的条件,并且主要岗位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质检员或工程师、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等)必须与投标时所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相符,否则承包人属违约(其中如到场的技术负责人与资格后审查资料不符,承包人承担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没有发包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均不得自行更换施工项目经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否则视同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从承包人应得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项目经理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工作应是全职而不是兼职的。项目经理须保证在现场的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否则视同承包人违约。项目经理如因特殊情况需连续2天不在本工程现场,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在每月的抽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的工作时间不足5天,承包人将承担500元/天的违约金,发包人将从承包人当期应得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一月累计9天不在现场,承包人必须更换该项目经理。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有下列行为的任何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在履行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2)不遵守合同的约定。(3)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4)其工作不能达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在接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承包人须在3天内选派称职的人员并将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称职的人员撤出现场,重新选派的人员须经过发包人的批准,同时保证被更换的承包人人员不得再从事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活动。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4.8.7承包人应采取银行存款或现金的方式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如发生拖欠工资导致的投诉,发包人查实后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所拖欠工资,承包人必须予以配合。4.8.8发包人在支付尾款前(不少于15%,且不合5%的质保佥),承包人应对本项目支付工人工资情况在施工现场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投诉的异议后,发包人才支付余款(不舍5%质保金)。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按通用合同条款。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本招标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必须保证所采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符合发包人要求材质部分的材料品牌、规格及其他技术要求。主要材料生产厂家(质量、品牌)要求:5.l.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十日内将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及监理人,发包人及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承包人方可采购进场。详见附件三《承包人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无。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无。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无。工程设备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无。5.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无。详见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l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按通用条款和招标文件执行。临时占地的申请: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临时占地相关费用:发生时双方协商。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不提供。7. 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7.2场内施工道路7.2.1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由承包人负责,包括校内道路和院坝等设施的损坏修复,费用计入投标报价。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使用权力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费用计入投标报价。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无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现场交底时确定。施工控制网的测设:由承包人按5米方格网对红线范围进行测设并按要求设施工控制网,报发包人和监理审批确认(合电子文档)。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增加下列项:9.1.4发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 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 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增加下列项:9.2.l报监理人审批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期限:开工前。9.2.8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 177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发包方协助。9.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由承包方编制。9.4环境保护增加下列项:9.4.7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 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9.4.8做好施工区域封闭施工,施工围墙等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耐久,确保安全。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合同进度计划的内容:按行业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含质量、安全进度、人员组织等等。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超过5个工作日按违约责任处理。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11.开工和竣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遇的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工程延误书面报发包人和监理审批确认,发包人不支持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索赔。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5.1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延迟一天,罚1000元。11.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履约保证金的50%。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提前一天奖1000元。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增加下列项:13.1.4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1)《重庆市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渝建发[2004] 172号)(2)《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07] 199号)(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渝建发[2007] 226号)(4)《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 212号(5)《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预拌商品砂浆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8] 30号)(6)《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和的通知》(渝建发[2008] 76号)13.1.5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重庆市建筑工程相关地方标准。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承包入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开工前两天。15.变更所有工程变更、价款变更只有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实施,通用条款中监理人变更的权利由发包人享有,发包人按程序报批审定。未经同意的变更(合增、减工程量),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随意自行减少工作内容的,发包人在结算时有权加倍扣除减少工作内容的工程款。经同意增、减工程量的确定以审计机关审计定稿工程量为准。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以最终审计价格为准。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2008年重庆市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必须经业主按市场行情认质确价核定价格)编制,经发包人审定后按投标时的下浮比例执行(甲方认质确定的材料、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税金不下浮)。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无。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无。15.8.3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按通用合同条款。16.价格调整16.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约期一年内,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化不作调整。价格指数(或价格)与权重表工程名称:名称基本价格指数 (或基本价格)权重价格指数来源(或价格来源代号指数值代号允许范围投标单位建议值定值部分—定值部分人工费—至—水泥—至—钢筋—至—……合 计:注:1)定值权重=各可调因子及其变值权重的允许范围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2)可调因子是指合同约定拟予调整价格的人工费、施工设备使用费、各项工程材料费等占合同价格主要部分的可调价格因子;3)值权重指合同价格中可不予调价的权重,变值权重指各可调价格因子的调价权重:4)调价采用的基本价格指数(或价格)选用招标文件约定的基准日颁布的价格指数(或价格)作为调整价格的基准指数(或价格);5)计算价格调整差额时,若得不到付款日当天的价格指数(或价格)时,可暂用上一次付款日的价格指数(或价格),待相关日的价格指数(或价格)公布后再予修正。17.计量与支付17.1.2计量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C2-2009)及补充项目清单明确的计量规则执行。17.1.3计量周期本合同的计量周期:按通用合同条款。17.1.5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通用合同条款。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17.2.2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无。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 无。17.3进度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进度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己完成阶段投标清单工程量及投标报价,变更增减工程不列入预付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无,政府投资进度款支付方法: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本工程不设预付工程材料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13年5月底,由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监理人确认、审核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80%,待审计机关审核后支付至审计份额的95%;3)留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后30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所报结算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5%,则所有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说明: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则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承包人不得以工程款未能按时支付为由停工。承包人未按约定工期完成合同内容,发包人停止支付工程款,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佥的金额或比例:工程结算总价的5%。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四份;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发包方和监理人提出结算报告以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申请办理竣工结算。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17.5.3竣工结算的修正原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若在评标时未发现,招标人将按照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对修正的结果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17.5.4竣工结算的价格原则:本合同价格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中标的工程投标总报价作为暂定的合同总价,其最终合同价款以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由承包人自行列式计算工程量、监理工程师核实、发包人批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相应投标综合单价加投标措施费、其他规费确定。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按合同和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完整的工程签证资料等依据编制竣工结算。并提交一式三套(其中两套必须是原件)的完整竣工资料一次性送发包人、监理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结算经发包人初审后同书面审核意见一并报发包人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结算初步内审,并提出书面内审意见一并送审计机关对其结算进行终审,结算价以审计机关审计结论为准。承包人所报结算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5%,则所有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含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风险。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结算原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09] 27号)的规定及本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执行。结算公式:本工程竣工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工程变更及新增(减)项目价款调整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合同约定其它费用+税金。具体结算办法如下:17.5.4.1工程量清单结算价:(1) 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结算时,以承包人在本项目投标书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依据,乘以经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按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并C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的工程量,作为该子项的结算合价。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合价累计相加,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2) 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或施工及验收规范发生变化等所有因素,措施项目费中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均采用总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17.5.4.2经发包人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或新增(减)工程内容结算办法:工程量清单的漏项、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设计变更或新增(减)工程内容涉及工程价款调整时,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报发包人主管部门备案,可增减结算价款。变更涉及调整价格调整方法如下:(1) 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适应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计价;(2) 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确定;(3) 当报价中无对应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时,由承包人按2008年重庆市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必须经业主按市场行情认质确价核定价格)编制,经发包人审定后按投标时的下浮比例执行(甲方认质确定的材料、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税金不下浮)。17.5.4.3措施费调整:措施费包干使用,不因工程量增减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化而调整措施费用。17.5.4.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调整:工程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专项费用按渝建发[2010] 15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与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予实调整。17.5.4.5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合同有效期内,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化不作调整。17.6最终结清17.6.l最终结清申请单17.6.1(1)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三份最终结清申请单。18.竣工验收18 .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内容,国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竣工资料份数: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经城建档案室验收合格的完整的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及竣工图三份。18.3验收18.3.5实际竣工日期:按通用合同条款。18.5施工期运行18.5.1不采用。18.6试运行18.6.1按通用合同条款。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 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执行专用条款1.1.4.5条;承包人承担缺陷责任,20.保险20.1工程保险投保人: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由承包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理。20.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按有关规定办理,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接通用合同条款。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保险条件:按通用合同条款。承包入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开工前。20.6.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l.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范围:按通用合同条款。21.3不可抗力后果极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人员伤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以外的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1、承包人在施工中没有领会发包人意图或不明确施工要求而又不向发包人求证明确,致使施工不能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损失,工期不得顺延。2、承包人不能因为任何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减直接支付给农民工。3、承包人承担因质量缺陷、工期延误等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南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补充条款25.1所有因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内容涉及工程价款不列入工程预付款,结算审计完后扣减保修金后一次性支付。25.2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5.3所有设计变更和增加工作内容执行以上合同条款执行。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重庆市南川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项目名称),己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l)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2.工程规模:承包范围: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地方行业标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内不发生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超出国家规范允许值的裂缝、沉陷、坍塌等质量问题,并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绝对工期为_日历天。9.本协议书一式捌 份,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肆份。发包人 肆 份,承包人 肆 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此页以下空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408400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_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的计量规则编制。规范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并符合补充项目清单说明明确的计量规则的相关规定。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按本章1.1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单价和总价计算支付额。2. 投标报价说明2.1 编制依据:以本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招标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渝建发[2009]27号)、2008年重庆市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项目所在地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2.2 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或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2.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本工程人工费调整按照渝建价发[2004]17号文规定执行,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2.4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投标总价中。2.5本工程土石方外运或建筑垃圾外运必须执行市政府2004年第164号文《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的规定,费用(投标人须自行了解踏勘并测算本工程缺方取土运距、土石方外运或建筑垃圾外运的运距以及渣场处置费等)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内,中标后不再计取。2.6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2.7对工程施工和材料等的一般要求和说明,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完整重述或摘录,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目前应参见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的相关内容。2.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2.9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的合格标准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按合格标准计算,暂定金额为 万元。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税金前计入投标报价。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予以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按实计算费用”进入相应清单项投标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2.10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各部分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11授予合同前发现的算术错误将由发包人按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予以更正。2.1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内施工设计图纸所示工程内容,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项目的工程内容,施工验收规范等明确的工程内容。以上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相关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之中。2.13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项目特征描述”,并结合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地勘资料、施工验收规范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确定后报价。2.14暂列金额2.15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原则承包人按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其结算按专用合同条款15.4款的约定办理。2.16本招标工程所需的材料价格参照南川区建委发《2012年第二季度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及《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7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项目所在地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自行定价纳入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3.其他说明以下内容产生的措施费、风险费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内:①三通一平及交通转换(含交通组织与管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费用;②对所有管线进行保护及配合管线维护、迁移产生的费用;③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及地面构筑物的保护费用;④施工配合费;⑤投标人为完成承包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⑥为了不受市网停电影响延误工期,承包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如因市网停电,由承包人自行发电,承包人应自行考虑该因素的有关费用,发包人不对发电费用予以补偿,承包人应自行准备抽水设备和准备蓄水池,并同时考虑水压不足的加压措施和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发包人不对抽水、蓄水和加压等费用予以补偿。发包人不对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事件作任何签证,也不因为市网停水、停电延长工期;⑦所有的施工措施变化均不调整(包括与施工工程毗邻建筑的防干扰保护措施)⑧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问题的处理;⑨本招标文件承包方式风险;⑩材料价格上涨风险。4. 工程量清单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招标人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进行编制。2、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严格按2009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执行,所使用的表格按2009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二、“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3、投标价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封3、总说明、表1—表12进行编制。4、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列出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否则视为总体报价不完整,作废标处理。5、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ncggjy.com )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 www.cqncjz.cn )“工程文件”中自行下载该工程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图纸目录序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备注1234在www.cqncjz.cn或www.ncggjx.com中自行下载该标项目施工图纸。 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按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与书面资料一致,否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二、商务部分已投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信誉声明(七)其他资料一、投标函部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目 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 (一)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元,工期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完全清楚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的相关要求,并承诺按此要求办理相关事项。(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年月 日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天数: 日历天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双面) 年月 日(三)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注: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时出示.(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二、商务部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工 程投 标 预 算 书招 标 人: 投 标 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年月日目 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面页必须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 目 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还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  名  称型号  规格数量国别 产地制造 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四、资格审查资料(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双面) 年月 日(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授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应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材料的复印件。 (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劳动合同 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和竣工验收意见书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上岗证书(或执业证)、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提交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所有人员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备核验。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六)其他资料附件1:投标承诺书本公司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一、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不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七、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八、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单位: (盖章)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手机: 项目负责人(签名): 手机: 年 月 日注: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本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袋,手持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当场拒收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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