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名苑一期400V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新城名苑一期400V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0]新城名苑一期400V用电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5
工程名称 新城名苑一期400V用电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9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9月2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新城名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新城名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消防和通风工程进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洋河新城
1.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50万元
1.3工期要求: 与室外配套工程同步,满足业主工期要求
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付至审定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
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再调整),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一期楼幢具体为:新城名苑安置小区一期(多层1#、2#、5#、8#、11#、12#、15#、18#、25#~33#、36#楼,高层3#、4#、6#、7#、9#、10#、13#、14#、20#、21#楼和地下车库)消防和通风 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4.3拟选派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有已完工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4.4其他条件:
4.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投标人201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开标时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4.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4.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或者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
4.4.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要求: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2年9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前至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洋河镇华厦酒都商贸城售楼部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逾时不再办理;
5.2招标文件发售:
5.2.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2发售方式及费用: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洋河镇华厦酒都商贸城售楼部后)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城洋河镇
联系人:梁小云
电话:****-******** 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张超 电话:****-******** 传真:****-********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新城名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新城名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消防和通风工程进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洋河新城
1.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50万元
1.3工期要求: 与室外配套工程同步,满足业主工期要求
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付至审定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二年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
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再调整),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一期楼幢具体为:新城名苑安置小区一期(多层1#、2#、5#、8#、11#、12#、15#、18#、25#~33#、36#楼,高层3#、4#、6#、7#、9#、10#、13#、14#、20#、21#楼和地下车库)消防和通风 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4.3拟选派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有已完工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4.4其他条件:
4.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投标人201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开标时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4.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4.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或者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
4.4.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要求: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2年9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前至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洋河镇华厦酒都商贸城售楼部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逾时不再办理;
5.2招标文件发售:
5.2.1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2发售方式及费用: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洋河镇华厦酒都商贸城售楼部后)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城洋河镇
联系人:梁小云
电话:****-******** 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张超 电话:****-******** 传真:****-********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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