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水源工程部分(原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水源工程部分(原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XMGW(2020)清招22号

致:福建芗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三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联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水成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水源工程部分(原水管道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清二水组纪要【2020】2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及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 设 地 点:清流县龙津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造价约702.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以实际发生项目为准。

2.4监理期限: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同施工工期);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及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以上

2.6监理服务费:1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本工程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或水土保持专业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0 月 21 日至10月23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103号)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 月29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7.2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必须密封在一个信封袋内,注明工程名称,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有效凭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以证明其身份,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fjq1.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

地址:清流县龙冿镇长兴中街2幢

联系人及电话:童先生183*****797

10.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103号

联系及电话:小林189*****119

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管部门:清流县水利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管 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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