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二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咸安区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二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咸安区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二期)项目(EPC)(项目名称)

咸安区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二期)项目(EPC)(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AZX-202010QT-********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咸安区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二期)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咸安发改审批字【2020】3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拔款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安区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二期)项目(EPC)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地址:分别位于咸安区各乡镇场和浮山办事处辖区内。

2.1.2.项目建设内容

2.1.2.1.每个村改建或新建公厕一个(约13000户),主要包括更换水箱、同时配套建设化粪池(三格式和砖砌)、人工湿地(按50%户数比例建设约6500个)、绿化等;

2.1.2.2.新建镇、村公厕30座、其中镇级公厕5座,村公厕25座,同时配套建设化粪池、人工湿地30个、绿化等;

2.1.2.3.新建微动力(无动力)污水处理站40座,同时配套建设管网、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2.1.3.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3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2.1.4.工期:计划工期18个月(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 其中,农户厕改(水箱及化粪池安装)中标后45天内完工,微动力泵站及公厕计划工期为18个月。

2.1.5.质量要求:

2.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

2.1.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完成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维护、移交及相关服务(EPC),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建安施工、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1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

2.2.2施工招标范围:咸安区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全部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内地注册的独立法人;社会资本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拟派项目工程设计负责人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3.3.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 6 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3.4. 投标人应当在《湖北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投标时打印出带二维码的《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且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为该表中的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且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

工项目负责人。

3.4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流动资金≥1000万元(提供自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三个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之间的连续10个日历日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即可)。

3.5类似业绩:

投标人类似业绩:(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至少满足如下业绩之一)

(1)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1亿元或 3万立方米/天及以上的供水/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1亿元或 3万立方米/天及以上的供水/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承包业绩。

(投标人如果是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各自独立完成设计合同或施工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至开标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总负责、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参考样式附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2020 年 10 月 2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8081/xnweb/,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2日 8时 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2 不见面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03号

邮编:437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38*****368


招标代理机构: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89号

邮编:437000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话:155*****415

2020年10 月 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污水治理 无害化厕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