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车辆段202010-01大气污染物委外监测招标公告
贵阳车辆段202010-01大气污染物委外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车辆段202010-01大气污染物委外监测项目比选公告
1.招标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经获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车辆段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贵阳车辆段成本资金,比选人系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车辆段。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比选。
2.招标比选内容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贵阳车辆段。
2.2 项目内容:
对段修生产中排放至大气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出具合法的监测报告。
1.喷漆废气排放口:监测类别为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有氧含量、烟道截面积、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含湿量、烟气量,采样方法为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采样频次1次,监测口13个,监测项目为VOCS、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2.袋式除尘排放口:监测类别为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有氧含量、烟道截面积、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含湿量、烟气量,采样方法为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采样频次1次,监测口1个,监测项目为颗粒物。
3.厂界:监测类别为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有温度、气压、风速、风向,监测项目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
备注:比选申请人参选前须自行到实地进行勘察,以准确核备实施细节。
2.3项目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项目质量技术要求:
对我段段修基地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有组织废气按照HJ/T 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相关标准实施监测,无组织废气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进行。
3.招标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是经过正式注册的法人单位,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企业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可监测类别为空气和废气,项目为VOCS、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可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比选申请人报送招标比选文件的具体要求和文本样式(详见附件)。
5.招标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址、单位、部门及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17:00止,请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至比选人邮箱,或递交至必选人处(以收到报名表为准),邮箱:********74@qq.com,联系电话:****-********。
(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14:30,请自行下载招标(比选)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8日14:30止将比选申请文件送往以下地址:贵阳市新寨路3号贵阳车辆段材料科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189*****539。项目经办人秦圆,联系电话****-********,135*****249。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不予受理。
6.招标比选其他要求
1.招标比选办公室在国铁采购平台(新商务平台)上发布(http s://cg.95306.cn/)。
2. 资质评审结束后。严格按照招标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对符合要求的参选方进行商务评审。
a.评审组对参选人书面报价单进行开标,参选人的投标报价符合该项目底价标准,且价格最低者推荐为中选人。
b.若有以下情形,须进行二次报价
①.参选人的投标报价符合该项目底价标准,且价格最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须对其进行二次报价。
②.所有参选方的投标报价均超过该项目底价或所有报价均相同时须进行二次报价。
c.经二次报价后所有参选人报价均不符合该项目底价标准时,该项目流标。
d.若招标比选会议现场须进行二次报价,该项目允许参选人不到场且参选人未出席会议时,可通过会场录音笔录音报价,在招标比选意见表中注明,录音由招标比选办公室下载留存备查。
贵阳车辆段
2020年10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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