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河健康步道(市本级段)工程(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西溪河健康步道(市本级段)工程(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2020】2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2020-511600-50-01-470059。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
2.3 项目规模:项目全线红线范围面积约为358420平方米,其中健康跑步道整体长度约11公里、宽2-3米,绿化改造工程面积约141973平方米,沿线硬质铺装面积约82000平方米(含休闲广场),沿线设置市政配套设施垃圾桶约325个、坐凳约747个、文化小品10组、标识系统约41个、人行道路灯约46盏、园灯约505盏、草坪灯约850盏;新增市政公共厕所3个,面积约450平方米;新增景观构筑物14处;新增地面停车场3处,共76个停车位,面积约3740平方米;建设全民健身场地14处,面积约920平方米;建设儿童休闲活动空间4处,面积约4238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8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8932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6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0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0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宏志大道773号1楼
邮编:638000
联 系 人:付姗
电话:186*****669
传真:/
2020年10月21日(上网时间)
注:
(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标签: 健康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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