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大道北端(中兴桥—寺沙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中兴大道北端(中兴桥—寺沙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枣阳市中兴大道北端(中兴桥—寺沙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中兴大道北端(中兴桥—寺沙路)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枣阳市政府资金(资金来源),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枣阳市中兴大道北端(中兴桥—寺沙路)配套工程,全长K2+320-K3+531米,总投资约640万元,工期90天,质量合格。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有近三年内已建或在建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申请人委托前来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拟建本工程的建造师,且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和企业基本资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建造师执业证、建造师身份证、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等资料的复印件)。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的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承建本工程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19 日至 25 日(北京时间,每日9 时至 11 时和 15 时至 17 时时间段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 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 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人: 林瀚 电话: 158*****016

电子邮件:hbcy999@126.com

2012年 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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