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二厂区4#厂房、蓝田二厂区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蓝田二厂区4#厂房、蓝田二厂区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建安华招字[2012]第050号
开标时间:2012-10-1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田二厂区4#厂房、蓝田二厂区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田二厂区4#厂房、蓝田二厂区综合楼工程,已由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以漳经贸发展[2012]128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蓝田经济开发区;
1.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田二厂区4#厂房、蓝田二厂区综合楼工程,总投资约4428万元;
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
4#厂房
为四层(局部设夹层)构架结构厂房,预制管桩基础
18460.73㎡
综合楼
为地上七层的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层为活动室及餐厅、厨房;二层为活动室、办公及会议;三至七层为宿舍。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9542㎡
室外工程
4#厂房及综合楼周围的道路及给排水
1.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1.4工期要求: 506个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4#厂房工期为366日历天。以承包人承包的工程从开工到全部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含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等)验收合格之日的日历天数计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1.6计划开标日期: 2012年10月12日9:00时;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需是投标人在职职工且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2.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
2.5中标后,若非本市企业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6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2.7本招标项目禁止挂靠及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建造师(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承包方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中的项目主管、技术主管必需是本公司在职正式职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5日(星期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漳政综〔2008〕12号)
5. 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条):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5.1(1)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2)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延安北路,邮编: 363000 ;
电话: ****-*******
联系人: 曾艳辉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 ,邮编: 363000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黄 。
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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