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楼镇中心学校的金陵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范楼镇中心学校的金陵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丰县招标办
文件编号:FXX********0 公开日期:2012-9-19 文章录入:住建局
内容概述:
丰县范楼镇中心学校的金陵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由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FXX********0
1.丰县范楼镇中心学校的金陵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由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准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丰县金陵中心小学院内。
⑵建筑面积:约1200㎡。
⑶结构形式:框架3层。
⑷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10月16日—2013年1月15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准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预计发包时间
01 教学楼 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 公开招标 180万元 2012-9-20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开标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手续;
⑸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⑹建造师安全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⑺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
⑻丰县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所报建造师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注:上述资料年检期间应由主管部门出具年检证明,注明有效期。
6.投标保证金:
⑴在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和银行汇票或电汇凭证(必须从投标单位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交至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由商务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持有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收款人: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帐号为****************76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丰县支行。
⑶投标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至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经丰县招标办备案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至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一份)到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商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电子光盘:3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图纸:请投标人自带U盘到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商务中心拷贝电子版施工图纸。
8.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分值设定
⑴商务标 100分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 -3分(扣分项)
⑵违规、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10.其它:
⑴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6日

招标人地址:丰县范楼镇
联 系 人:刘庆端 联系电话:139*****65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物价局门面楼二楼
经 办 人:黄美英 联系电话:********9200
邮政编码: 221700 传 真:********9200

负责人:李凌云
2012年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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