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采购中心关于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办公室园区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采购中心关于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办公室园区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办公室园区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农业园区407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4
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办公室园区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摄影服务、企业形象、广告代理、制作及发布相关内容; 近三年(2018年9月-2020年9月)具有一项及以上同等规模宣传片制作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具备专业团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农业园区407办公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邮件发送或现场领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农业园区五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农业园区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10月23 日(3个工作日),在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407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业绩原件、“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套(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办公室
地 址:乌伊东路333号
联系方式:(099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采购中心
地 址: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农业园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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