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厨房设备、机电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厨房设备、机电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厨房设备、机电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床类/其他床类,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货物/家具用具/椅凳类/其他椅凳类,货物/家具用具/台、桌类/其他台、桌类,货物/家具用具/沙发类/其他沙发类,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扫雪车

采购单位伊犁边境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伊宁市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1日13: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大厦B座163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02日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大厦B座1633室
预算金额¥77.98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永华
项目联系电话133*****638
采购单位伊犁边境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斯大林街五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迪刚150*****775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潘永华133*****638

项目概况

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厨房设备、机电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大厦B座163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B-2020CS-030号

项目名称:伊犁边境管理支队厨房设备、机电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一:包厢圆形电动餐桌椅含电阻炉(12人)2套、包厢沙发2组、定制四人餐桌椅9套、定制六人餐桌椅16套、卡座1组、食材溯源机2套、营养搭配查询机2套、菜单灯牌2套、LED显示屏2个、定制软装搭配及绿植1套、定制纱幕窗帘1套、定制装饰画8块、定制餐具110套、组合式台上饮料组合(2段控制)1组、触屏双温饮水机1组、定制台下消毒柜3台、触屏智能控温保温餐盘7组、涡流果蔬清洗机1台、食物厨余垃圾处理机1台、垃圾收纳台2台、冲渣池2台、洁碟台2台、4层平板货架1台、消毒保洁柜3台、1.8米工作台1台、3头冷饮机2台、3头热饮机3台、双大头电磁灶1台、整体橱柜1套、抽油烟机1台、消毒柜9台、蒸箱2台、和面机1台、抽油烟机1台、餐桌1张、餐椅36套、沙发茶几1组、茶桌1组、值班用床1张、茶具1套。(均为国产设备)

标段二:扫雪机1台、打草机1台、洗车机1台、割草机3台、发电机6000千瓦1台、走步机1个、智能快递柜1套、按摩椅1台、智能镜柜1套、可视门禁1个(均为国产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所有货物安装完毕并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注:1.供应商工商行政注册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2.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小型、微型企业资格证明文件:

其他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内容自定,并需加盖证明单位的公章。其中内容应能充分反映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属于小 型、或微型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文件中无上述证明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报价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报价保证金收据原件。(4)投标人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报价。说明:其中(1)-(6)为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报价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原件,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则视为对询价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报价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大厦B座1633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发送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大厦B座1633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大厦B座163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预算金额

标段一:人民币陆拾陆万肆仟零伍拾元整(¥:664050元)

标段二: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15800元)

(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斯大林街五巷        

联系方式:迪刚15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133*****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永华

电 话:  133*****638

 

标签: 机电 厨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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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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