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招标公告

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招标公告

2020-10-21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项目公告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业务需要,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具体情况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含下属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该司下属分子公司,但不含上市业务、下属海南省际运输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项目控制价及支付方式

服务期限为1年。

服务费用不高于10万元且不低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行业标准。每服务年度开始之日起7日内支付该年度服务费用的50%;每半服务年度期满之日起7日内支付该年度费用的50%。

三、主要服务内容

主要对下列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1)制定、修改公司章程、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2)所属企业分立、合并(兼并重组)、破产、解散、减少注册资本;

(3)新设公司;

(4)所属企业改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

(5)重大投资、融资合同、大额资金借贷合同、大额担保合同等大额经济合同的审核;

(6)重大产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

(7)重大项目招投标;

(8)发行公司债券;

(9)报送上级审核、批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

(10)其他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三重一大”事项或公司要求出具法律意见的重大事项;

(11)除上述事项外还需解答公司法律咨询,协助公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向对方出具律师函。

四、报名条件

参与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应指派2名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一)参与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设立、正在存续,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本所执业律师不低于50人;

3. 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

(二)指派的律师均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有为大中型海南省属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3年以上的经验;

3.熟悉省属国有企业管理、风险防控、资产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收并购等业务操作;

4.曾参与省属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法律文件审核,有为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文书等事项的经验;

5.有代理省属国有企业起诉或应诉涉案标的额较大(500万元以上)或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胜诉的案件(提供5年内的所有胜诉案件的判决书);

6.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

五、公告期、报名材料提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1)公告期为自首次公告之日起第7日(10月27日)的16时,公告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指派律师的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经审查报名条件符合的,电话通知报名单位参加谈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通知。

(3)报名材料提交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十楼公司治理与法务部 ;

(4)谈判时间:公告期满的次日(10月28日)上午9时;

(5)谈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5楼会议室。

注:1.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参与单位公章(可骑缝);报名材料需密封完整、注明参与单位名称;2.参与单位应将报名文件按顺序编排,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3.报名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4. 书面报价函于谈判当日密封盖律所章提交;书面报价函为第一轮竞价,书面报价函不得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否则无效;第二轮报价为现场口头报价。

联系人: 程功

联系电话:186 8964 2989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单位(参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姓名、职务)。

兹授权委托(被授权人的姓名、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代理人,参加贵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本次谈判活动中的陈述意见、现场报价和签署的相关文件等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均予承认。

授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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