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屿嘉信宾馆墙体大牌广告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双屿嘉信宾馆墙体大牌广告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委托,就双屿嘉信宾馆墙体大牌广告租赁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XCZZ-OY-2020-050

三、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名称:双屿嘉信宾馆墙体大牌广告租赁服务

五、采购内容:双屿嘉信宾馆墙体大牌广告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七、拟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温州嘉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八、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九、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30整;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1楼1号会议室;

谈判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4:30整;

谈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1楼1号会议室。

十、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30日11时30分前。谈判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 号:************************457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

3.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3*****100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100****-********

传真:****-********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温州瓯越皮业城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广告 大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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