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设备采购公告

新民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设备采购公告



新民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设备采购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81-0062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81-00629
项目名称:新民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315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设备采购
最高限价:31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辽宁省创新产品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为1个项目包。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设备采购包组预算:人民币315,000.00元。核心产品:PAD手持移动设备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交货地点:新民市统计局。 ★质量保证期:一年。(国家、行业或生产制造厂商对质量保证期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取其最长时限;没有规定的,不少于12个月。) ★付款方式: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按合同出具全额销售发票和《新民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后15个工作日付款。 合同价款100% 采购数量:详见项目内容、清单及技术参数 项目内容、清单及技术参数包组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设备采购包组最高限价(元):人民币315,000.00元。序号 货物名称 核心标识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单位 数量 1 PAD手持移动设备 是 是 台 170 2 流量卡3个月20G 否 否 张 170 3 100M互联网专线含固定ip2个 否 否 条 1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包组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设备采购序号 货物名称 指标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1 PAD手持移动设备 ★1、屏幕尺寸:不小于8.0英寸,分辨率≥1920*1200 ; ★2、运行内存(RAM):≥4GB; ★3、存储容量(ROM):≥64GB; ★4、CPU核数:≥八核; 5、WIFI:支持WIFI功能; ★6、操作系统:Android 7 及以上; ★7、蓝牙功能:支持; 8、耳机接口:3.5mm; 9、麦克风及扬声器:需具有录音和声音外放功能; ★10、电池容量:锂电池供电,≥5100mAh(典型值); ★11、摄像头:后置≥1300万像素,前置摄像头≥500万像素; 12、配件:提供充电器X 1、USB数据线X 1; 2 流量卡 ★1、3个月20G流量卡。 3 100M互联网专线 ★1、专线网络速率:100M。 ★2、固定ip:2个。 ★3、技术要求:光纤网络入户。 4、提供相应入户设备。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技术服务及培训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询价通知书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询价通知书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 ★根据市人口普查办安排,在指定时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平板电脑设备使用、操作及维护进行现场培训。 ★验收标准及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总则第27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0-22至 2020-10-26,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0-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河大街115号)三楼开标室(2)。
六、开启
时间:2020-10-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河大街115号)三楼开标室(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报名环节,在线下载采购文件即可。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统计局
地址:新民市市府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zfcg4488@126.com
开户行:建行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
账号:****************0134-0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周
电话:***-********
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10-21 附件: JH20-210181-00629新民市统计局新民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子设备采购.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设备 普查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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