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变配电及发电机组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ZHWZ2012-324GC 采购品目:施工
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变配电及发电机组工程(招标编号:ZHWZ2012-324GC)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变配电及发电机组工程。
2. 项目内容:变配电及发电机组工程。
3. 项目报价: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玖仟柒佰陆拾贰元整(¥1,109,762.00);
注:上述金额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报价高过该价格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4. 工期: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日内完工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电监会南方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类[ 四 ]级以上(含四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师资格。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提供供应商工商注册所在地或者珠海市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6.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0日~2012年9月26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4点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图纸另收费(如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2012年9月27日9:30。
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南水医院施工现场。
3. 联系人:涂杰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0日9: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0日9: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一号开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
联系人:李玲如,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及电话:朱湘丽(项目咨询)*******、刘静(标书售卖)*******、
赵丽(保证金事项)******* 传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86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珠海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变配电及发电机组工程招标编号:ZHWZ2012-324GC采购计划编号:P-
********-****79招标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5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合同条款资料表13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7一、说明17二、招标文件1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五、开标、评标、定标22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5七、质疑、投诉25八、适用法律26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27第五章 格式文件28第一节合同书格式28第二节投标文件格式46一、资格性文件461.1投标函46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48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0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51二、商务文件522.1投标人综合概况522.2商务条款响应表532.3符合性条款响应声明54三、技术文件553.1施工组织方案553.2售后服务介绍563.3材料设备说明一览表57二、经济价格文件582.1投标一览表582.2投标分项报价表594.3投标报价及汇总表60第三节 通知函61 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变配电及发电机组工程(招标编号:ZHWZ2012-324GC)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工期1.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变配电及发电机组工程。2. 项目内容:变配电及发电机组工程。3. 项目报价: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玖仟柒佰陆拾贰元整(¥1,109,762.00);注:上述金额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报价高过该价格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4. 工期: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日内完工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验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电监会南方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类[ 四 ]级以上(含四级)资质的施工企业。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师资格。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提供供应商工商注册所在地或者珠海市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6.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证书)。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0日~2012年9月26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4点的资料。(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图纸另收费(如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售后不退。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2012年9月27日9:30。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南水医院施工现场。3. 联系人:涂杰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0日9:00-9:30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0日9:30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一号开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招标人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联系人:李玲如,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邮编:519015联系人及电话:朱湘丽(项目咨询)
*******、刘静(标书售卖)
*******、赵丽(保证金事项)
******* 传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788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486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明1.1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变配电及发电机组工程2.1采购人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2.7.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8合格货物的要求:1.本项目的材料设备必须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全新材料设备。2.满足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定标准。3.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国家相关产品/维修质量标准。投标文件的编制9.21.投标报价: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清单格式填报,不得更改,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含人工费、材料费和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预留金、设计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竣工所需的验收费用以及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注: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规定主材的品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不低于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档次中进行报价、参与投标以及供货。否则,确认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品牌供货,且中标价格不予调整。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投标人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时,应综合考虑,并将可能产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调整。报价上限: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玖仟柒佰陆拾贰元整(¥1,109,762.00)(含预留金、设计费);超过该上限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预留金为¥34402.47元,设计费为¥24081.73元,投标人必须按上述价格及相应的位置填报(详见附件4.3《投标报价及汇总表》),并计入投标总价内。投标人未按要求计入时,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其它部分及投标总价中。预留金、设计费的有关约定见合同条款。投标报价的修正:如投标人未按规定计入预留金或设计费,开标后至工程结算时均按下述原则先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总价不变,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入预留金、设计费后等比例修正其他部分的报价。2.投标报价风险:(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及施工现场情况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2)投标人必须结合施工现场情况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时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包含的所有工程项目内容,结算时中标总价不再调整,所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若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目或子目内容在施工图纸中未明确标示时,则以工程量清单及子目内容为准将此部分计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若施工图纸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入、或存在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均未标示、提供或说明的情况,而这些未列入或未标示、提供、说明内容又是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该项目所必需的工程内容,则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综合单价、投标总价和承包风险费中,结算时不再调整(除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的情况外)。(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4)同一施工部位,若工程量清单内容与施工图纸做法不一致,除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另有说明外,均以施工图纸为准综合考虑进行报价,但投标人不得更改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工程量。(5)凡发现施工单位不采用符合招标文件、图纸要求的合格品的、不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有偷工减料行为的或以次充好行为的,发现以上任何一项均马上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6)不论投标人是否填报风险费,均认为其已考虑下述情况的风险,结算时不再调整:a)由于天气及外部因素引起的为保证清单内容完成引起的一切费用的增加(包括防台风措施、防暴雨、排水费等费用),中标后不调整。b)人工、机械或其它运输方式运输材料、设备运输费用不作调整。c)中标人负责清运施工现场所产生的一切垃圾,所需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该项费用不调整。d)可能涉及风险范围内的工程变更、通讯设施费(至工程完工止)、临时设施的搭建与拆除、临时用水电等的各项不可预测费用。e)招标代理服务费。f)施工完毕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图的费用。g)配合土建单位施工工期的措施费用。h)配合设计变更管理需要的有关费用。i)本工程风险包干费(即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风险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和投标人自身的情况填报,中标后不予调整)。j)在合同范围内的终端等位置和走向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风险金中,中标后不予调整。k)在合同范围内若因设备安装等相关工程预埋管线、预埋件(孔)等因位置和走向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风险金中,中标后不予调整。l)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及周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网损坏的处理及相关赔偿。m)为保证施工进度和场地布置而需要的配合费。n)一个合格承包商所应考虑到的不可预见风险。(7)项目实施时,在采购人对项目规模、范围没有改变的情况下,由于工程需要或现场条件限制等非采购人要求改变而产生的变更,造成施工图的变更或调整,价款不做调整,其产生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因工程需要而增加施工设备或采用其他方法,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己承担。(8)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及采购人委托的工作,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时,中标人应按建设、质量、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其投标时的总价不调整。采购人、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并不能免除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责任,并且投标人接受采购人所作出的处罚。(9)采购人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地点详《投标邀请函》),施工现场条件不足部分(包括施工用水、用电、道路、场地及建筑垃圾堆放点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10)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合同资料表所列的条款,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并计算在投标报价中。注:以上所涉及的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届满二日前(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17:30 时)将投标保证金转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请注明招标编号),实际支付到账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所记载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账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投标邀请”13.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14.1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开标、评标、定标18.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19.1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4 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20.1.5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第12.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3.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4.投标文件签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5.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工期或完成时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8.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9.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3.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人。其操作程序为:(1)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按照下表所列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分值进行评标:评价指标指标分值商务指标相关业绩30技术指标主材设备性能质量8施工组织方案15质保期服务计划7经济价格指标投标报价40合计100(2)由评委独立地根据价格指标以外的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3)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得分40分。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委评出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0.4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最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投标报价、商务指标、技术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1.1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授予合同2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额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速算增加额(万元)100以下1.00%0.00100-5000.7%0.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亦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通知函》)。 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评标指标分值评分细则主材设备性能质量8分根据投标人承诺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性能、品牌、质量情况评审:优:8~7分,良:7~6分,中:6~4分,差:4~0分。施工组织方案15分各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包括:A:施工组织管理方案;B: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C:主要施工工艺介绍;D:质量控制措施;E: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15~13分,良:13~11分,中:11~7分,差:7~0分。 质保期服务计划7分根据投标人所承诺的质保期服务计划是否完善、组织是否合理、响应是否及时等内容综合评审:优:7~6分,良:6~5分,中:5~4分,差:4~0分。相关业绩30分2009年8月以来签订合同现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40~100万元(含40万元)变配电工程施工项目,每个得3分。 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施工项目,每个得5分。注:证明材料为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原件由投标人代表携带,开标评审现场查验,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算得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不计算业绩)。 二、合同条款资料表1发包人:(本项目招标人)承包人:(本项目中标人)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2承包方式:实行总价包干,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亦不因市场变化因素或后续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而得到调整。合同总价即按照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所包括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预留金、设计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竣工所需的验收费用、保险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等费用、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所有风险在内的全包价。(材料和设备费包括:所有材料费、设备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备品备件费与专用工具费包括:货物从甲方开始使用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消耗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所需费用)。3付款方法和条件: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验收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30日内一次性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完毕。其它说明:1.本项目设计费由承包人支付给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在本项目验收后10个天内支付。2.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须根据本招标文件、合同及其它有关资料要求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逾期不办理结算手续,发包人将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后果由承包人自负。3.结算程序如下:承包人编制结算文件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委托监理、中介审核),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审定结算价为准。4工期: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日内完工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验收。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承包人要确保该项目完成后通过供电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承包人要确保变配电系统、发电机组能够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并确保在该项目通过验收后所有建筑及设备恢复到正常的使用状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材料品牌是作为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质量控制重要依据,在投标时,投标人应选用此品牌或其它性能质量不低于此品牌的产品。6验收方法:提供通过供电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验收通过证明文件及入网许可。7主要材料要求: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说明、《项目需求书》、附件等)中已注明技术要求、规格、型号、参考厂家、产地、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应选用该品牌的材料,投标人若选择其它品牌须不低于以上列明的品牌,并需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认可。其它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材料设备承包人须采用国产中高档优等品。2.发包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予以执行。3.原则上承包人必须遵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要求、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要求,若确定在缺货、停产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提出替换。材料替换时按以下原则进行:(1)材料性能和质量高于原定品牌;(2)需取得发包人同意:(3)原则上不调价,取得发包人书面意见或双方商务洽商协议的除外。81.价款调整条件: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除以下情况外,合同价款不调整,承包人必须按合同价格(其中,预留金的使用、设计费以“价款调整的方式”中备注的内容为准)完成本招标工程项目:(1)发包人确认的工程签证。(2)发包人确认投标报价风险以外的设计变更。2. 价款调整的方式:(1)单价: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计算;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预算(标底)编制原则扣除中标降幅后计算,中标降幅为[1-(中标价-预留金-设计费)/(预算价-预留金-设计费)。其主要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间《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中档材料单价计算,造价信息中未列的材料,可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若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高于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则按照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详见《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采购人预算)》,《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采购人预算)》另附。预算(标底)编制原则详见《预算审核报告》(另附)。(2)工程量:按现行计量规则计算。备注:①以上调整只调整工程实体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调整。②预算价为壹佰壹拾万零玖仟柒佰陆拾贰元整(¥1,109,762.00),其中,预留金为¥34402.47元,设计费为¥24081.73元。③预留金即发包人为支付工程承包风险以外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调增工程造价而准备的资金;该笔资金由发包人掌握,只有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动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造价调增,其费用在预留金中计取,结算时预留金按实际剩余量从合同总价中扣减。计价原则执行上述“价款调整的方式”。④本项目设计费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确定的数额支付给本项目相应的设计单位,结算时设计费按实际剩余量从合同总价中扣减,即结算时该设计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结算价款。9质量保证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承包人投标承诺高于以上约定的,按承包人承诺执行。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免费解决(因发包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在任何时候,承包人均不能免除因工程或材料质量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10违约责任:1.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不批准开工或继续施工,承包人拒绝改正的,发包人可责令其退场、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或施工合同约定派驻技术负责人;2)、承包人未按投标文件或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3)承包人材料设备低于招标要求。2.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验收的,每延误1日,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日工期延误违约金。延误超过30个日历天的,发包人可责令其退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发包人依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时,以上工期延误违约金和解除合同违约金累计计算。3.上述情形下发包人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场,承包人逾期撤场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3000.00元/日逾期退场违约金。4.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承包人除应立即返工至合格,还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和相关费用。5.承包人施工的项目均属于保修范围,质量保修期(24个月)内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修理通知8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从质保金内扣除。6.承包人擅自将本合同项下工程及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第三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监管部门”是指: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7合格的投标人2.7.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的供应商。2.7.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7.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除外;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项的投标。2.8 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为合格的工程。2.9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函2) 投标资料表3) 投标人须知4) 项目需求书5) 格式文件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5.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5.4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6.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投标文件的构成7.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8.投标文件编制8.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8.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8.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报价9.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9.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资料表》、《项目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9.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竣工所需的验收费用以及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10.备选方案10.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11.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币种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由银行开出回单,采购代理机构不另开收据。(投标人交款时应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12.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2.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4.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14.4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14.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15.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一览表(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15.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5.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5.1条和第15.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6.投标截止期16.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5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18.开标18.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8.2开标时,由前三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18.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8.4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19.评标委员会19.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评标程序20.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0.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0.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0.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0.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20.1.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0.2澄清有关问题。20.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1.定标21.1定标程序。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22.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3.评标注意事项23.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3.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20.2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采购代理服务费24.1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4.2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5.合同的订立25.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5.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6.合同的履行26.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6.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5.2的规定备案。七、质疑、投诉27.质疑27.1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28.投诉28.1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珠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电话
****-*******八、适用法律29.适用法律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1、本工程组成部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3《投标报价及汇总表》。施工图另附,由珠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出图,包括施工图一套(内含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张)。发电机组无施工图,按以下要求订货及施工安装:1)300千瓦高档发电机组1台(国产或合资发电机组),品牌:康明斯、玉柴;须配2米×1.5米×1.5米油箱1个、自动开关转换柜(含自动转换开关)1个;2)NH-YJV-4*240+1*120电力电缆60米,240mm2铜线耳35个,120mm2铜线耳9个;3)所有环保工程达到国家标准(噪声不大于50分贝);4)发电机组下做钢筋混凝土基础,规格为3.2米×1.5米×0.3米。2、其他要求1)工程量清单另附。2)预算编制说明:随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清单一同发出,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主要材料在施工前必须先送样品、样板,样品、样板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供货施工。4)所有材料需经招标人确认方可进场。5)中标人要确保该项目完成后通过供电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中标人要确保变配电系统、发电机组能够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并提供通过供电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验收通过证明文件及入网许可。 第五章 格式文件第一节合同书格式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 包 人:承 包 人: 年月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一部分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招标编号:采购计划编号: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等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相关内容。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施工工艺按施工图要求进行。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后日内完工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验收。拟从年 月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日内完工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验收。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定标准。 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其中,含预留金¥34402.47元,设计费¥24081.73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合同见证单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代表:日期: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略。详见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9版)]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1.39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传真、电子邮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工程预算、施工图、承包人投标报价文件。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无检验标准的项目,按双方商定的标准为依据。4、通讯联络4.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编: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编: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编: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编:(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5、工程分包承包人若须分包,该分包单位必须上报给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分包并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因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14、发包人14.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2)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 个工作日。(3)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4)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必须采取的特殊施工措施及配套的工作内容;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内容。1)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按合同支付的有关规定。□其他特殊说明:(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支票支付□其他方式:14.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后1天内(2)提供的份数: 份14.4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后1天内15、承包人15.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无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a)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必须采取的特殊施工措施及配套的工作内容,确保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b)承包人应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作好施工现场人员、材料、器材的保卫工作。c)承包人需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的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及其它相关规定办理的手续。d)工程交付使用前,工程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e)承包人应负责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因承包人原因保护不当造成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等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与责任。f)经发包人批准,有关单位有权使用承包人现有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水电接驳、临时施工便道、围墙、卫生设施等。g)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h)为确保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要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实施。i)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内容。a)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提交竣工图。(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竣工验收前。17、发包人代表17.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18、监理工程师18.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18.3(10)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19、造价工程师19.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19.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0、承包人代表20.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通讯联络地址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1、指定分包人21.1事先指定的分包人及有关规定: 无 。23、工程担保23.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无23.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无 23.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26、不可抗力26.1不可抗力的情形:按合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执行。27、保险27.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27.8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承包人根据项目特点及要求自行投保,且必须根据珠海市建筑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36、质量目标36.1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图纸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达到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41.1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无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要求: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说明、《项目需求书》、附件等)中已注明技术要求、规格、型号、参考厂家、产地、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应选用该品牌的材料,投标人若选择其它品牌须不低于以上列明的品牌,并需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认可。其它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材料设备承包人须采用国产中高档优等品。2.发包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予以执行。3.原则上承包人必须遵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要求、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要求,若确定在缺货、停产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提出替换。材料替换时按以下原则进行:(1)材料性能和质量高于原定品牌;(2)需取得发包人同意:(3)原则上不调价,取得发包人书面意见或双方商务洽商协议的除外。42.7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5.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满足图纸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达到发包人规定的质量要求,并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见证点。47、工程试车47.1约定是否试车□不需要试车,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49、竣工验收49.1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合同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2)(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承包人所使用的材料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材料单证齐全,有产地证明、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商标、说明书、完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单证;验收时间: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后5个日历天内;工程验收方法:承包人组织并提供验收所需各种资料,由发包人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承包人提供通过供电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验收通过证明文件及入网许可。50、质量保修50.2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质量保证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承包人承诺高于24个月的,按承包人承诺执行)。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免费解决(因发包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在任何时候,承包人均不能免除因工程或材料质量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54、预留金54.1本合同预留金为人民币叁万肆仟肆佰零贰元肆角柒分(¥34402.47元)。预留金是发包人为支付工程承包风险以外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调增工程造价而准备的资金;该笔资金由发包人掌握,只有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动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造价调增,其费用在预留金中计取,结算时预留金按实际剩余量从合同总价中扣减。计价原则执行上述“价款调整的方式”。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56.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设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5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的,每延误1日,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 /日工期延误违约金。延误工期超过30个日历天的,发包人可责令其退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发包人依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时,以上工期延误违约金和解除合同违约金累计计算。上述情形下发包人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场,承包人逾期撤场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3000.00元/日逾期退场违约金。57、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57.1 合同价款约定合同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57.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发包人确认的工程签证;√发包人确认投标报价风险以外的设计变更;√以上调整只调整工程实体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调整。58、工程量的偏差58.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进行调整。√按以下约定进行调整:不调整。58.3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进行调整。√按以下约定进行调整:不调整。60、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当符合本合同专用条款5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分别按下列方法调整变更、签证的工程价款:(1)单价: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计算;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预算(标底)编制原则扣除中标降幅后计算,中标降幅为[1-(中标价-预留金-设计费)/(预算价-预留金-设计费)。其主要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间《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中档材料单价计算,造价信息中未列的材料,可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若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高于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则按照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预算价附在《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中。(2)工程量:按现行计量规则计算。备注:①以上调整只调整工程实体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调整。②预算价为壹佰壹拾万零玖仟柒佰陆拾贰元整(¥1,109,762.00),预留金为¥34402.47元,设计费为¥24081.73元。③预留金即发包人为支付工程承包风险以外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调增工程造价而准备的资金;该笔资金由发包人掌握,只有经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动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造价调增,其费用在预留金中计取,结算时预留金按实际剩余量从合同总价中扣减。计价原则执行上述“价款调整的方式”。④本项目设计费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确定的数额支付给本项目相应的设计单位,结算时设计费按实际剩余量从合同总价中扣减,即结算时该设计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结算价款。61、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引起的调整61.1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则本款不适用。□物价涨落超过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1) 固定系数a( )(2) 人工,权重系数b( )(3) 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4) 钢筋,权重系数d( )(5) 其他资源及权重。61.2投标截止日期:62、支付事项62.1 工程款支付条款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验收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30日内一次性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完毕。其它说明:(1)本项目设计费由承包人支付给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在本项目验收后10个天内支付。(2)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须根据本招标文件、合同及其它有关资料要求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逾期不办理结算手续,发包人将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后果由承包人自负。(3)结算程序如下:承包人编制结算文件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委托监理、中介审核),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审定结算价为准。62.2 约定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为:(无)。63、预付款63.1关于预付款的约定√没有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有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其支付办法及低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63.2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无63.4预付款低扣办法:无□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款项的( )(百分比)扣回,直到扣完为止。□其他低扣方式: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4.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内容及范围:√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以广东省统一计价依据的规定为准。√发包人的其他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发包人已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广东省和珠海市现行规定进行报价,承包人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中。(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万元。64.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通用条款64.2款的规定。□其他:。65、进度款65.1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工程全部完工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验收并且结算审定支付到结算价款的95%。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67.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通用条款67.2款至67.7款的规定办理;√不按通用条款67.2款至67.7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完成结算。67.8发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的特殊要求:无68、质量保证金68.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为合同价款的3%√为结算价的5%。(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照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其他扣留方式: 结算价的5% 69、合同争议69.4争议或认定机构√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69.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4、保密要求1)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无76、合同份数76.1合同文本的提供√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具体提供方式如下:76.3合同副本的份数( 6 )份,其中发包人( 2 )份,承包人( 2 )份,交珠海市政府采购办备案1份,招标代理机构见证存档1份。77.补充条款:77.1其它违约责任:1)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不批准开工或继续施工,承包人拒绝改正的,发包人可责令其退场、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或施工合同约定派驻技术负责人;2)、承包人未按投标文件或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3)承包人材料设备低于招标要求。2)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承包人除应立即返工至合格,还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和相关费用。3)承包人施工的项目均属于保修范围,质量保修期(24个月)内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修理通知8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从质保金内扣除。4)承包人擅自将本合同项下工程及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第三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第二节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文件1.1投标函致:(招标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依据贵方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 份。1. 资格性文件:1.1投标函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2. 商务文件:2.1投标人综合概况2.2商务条款响应表2.3符合性条款响应声明3. 技术文件:3.1施工组织方案3.2售后服务介绍3.3材料设备说明一览表;4. 经济价格文件:4.1投标一览表4.2投标分项报价表4.3投标报价及汇总表在此,我方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经济价格文件)。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 天,如果中标,则自动顺延至合同验收之日。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7.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附后)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如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我方应付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采购人给我方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付。投标人:地址: 传真: 电话: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注: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现金存款的应提交凭证原件。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招标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代表人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签发日期: 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提供。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招标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方(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完成工程施工,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国家电监会南方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类[ 四 ]级以上(含四级)资质证书。3.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电力工程师资格。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工商注册所在地或者珠海市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从开具证明的当天算起,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6.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说明: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1至4项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5项提供原件,第6项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4格式提供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可导致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致: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 县级以上(含)行政机关对我单位或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2. 各级司法机关对我单位或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注: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二、商务文件2.1投标人综合概况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2.1.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投标人介绍。2.1.2相关业绩介绍按照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要求提供所需的业绩证明材料。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23…注: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完成的项目。2.1.2其它: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介绍。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2.2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合格货物的要求2完工期3投标报价的组成及风险4投标有效期5承包方式6调整合同价款的条件、方式、计价办法7质量保证期8验收9付款方法和条件10违约责任┇┇说明:“投标响应”应填写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如果投标人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劣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2.3符合性条款响应声明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致:(采购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此声明: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对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作涂改、删减及其他任何调整。若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招标人可视为我方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特此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三、技术文件3.1施工组织方案项目名称:招标编号:1. 拟派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职责分工姓名现职务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职称专业工龄联系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2.施工组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组织管理方案;2)施工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进度违约赔偿方案;4)施工安全方案及保障措施;5)施工质量控制方案;6)其他内容。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3.2售后服务介绍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按照第二部分“商务技术评分细则”的“售后服务”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进行介绍: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机构介绍;2.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形式及响应、质量保证期、人员安排、服务承诺等;3.质保期外服务计划及承诺:(含收费标准)4.培训计划介绍;5.本地化服务介绍;6.培训人员、时间安排;7.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介绍。注:投标人自行组织编排,但须体现上述内容。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3.3材料设备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及型号数量备注注:附以下材料:1..货物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软件。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二、经济价格文件2.1投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完工期备注大写:人民币小写:¥中标通知书签发后日历日内完工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验收。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 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预留金、设计费、税金、竣工所需的验收费用以及投标报价、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2.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单位:元)投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投标报价及汇总表》格式(附后)及详细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包括:1、投标报价及汇总表2、单位工程费汇总表;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6、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7、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更改采购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3、“投标报价及汇总表”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4.3投标报价及汇总表”进行报价;其余报价文件格式另附。“改扩建建项目配电工程”、“配电(发电机)工程”的投标分项报价表包括上述2至7的格式及内容(具体格式详见另附的清单)。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4.3投标报价及汇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1改扩建建项目配电工程2配电(发电机)工程3预留金34402.47投标人不得更改4设计费24081.73投标人不得更改5投标报价(以上1至4项)合计注: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更改该表格式。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第三节 通知函致:(招标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完全理解(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1、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2、放弃本次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在上述1或2前选择“√”,并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书面传真通知至:0756-3361190 。公司名称: 公章:代表(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