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DCX-JGZB12-248
日 期:2012年9月
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本标的招标范围: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的#1炉电除尘器改造设计、供货、安装、冷热态调试、性能验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方应至少具备2台1000MW等级电除尘设计及投运业绩(提供合同件复印件,包括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是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设备制造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且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是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4.2 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
4.3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电力行业)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废气)或或环境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设计、产品制造、安装等资格和能力。
5. 招标文件发售:
5.1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2年9月20日-26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2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首先应在中国电力物资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注册成会员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凡与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电话:400-018-4000。
5.3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的账户: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账号: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注:此二个账户为专用账户,不得汇错。
注:在中国电力商务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5.4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同时必须在中国电力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5.5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六里桥东北侧)
联系人:洪宇、周强
5.6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7潜在投标人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拦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8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 招标清单:
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 (元/套) | 保证金 (万元) | 招标编号 |
泰州#1炉电除尘器改造工程 | 3000 | 80 | GDCX-JGZB12-248 |
7.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9:30整,会址: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见大堂路标。
10.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招标文件描述的澄清方式进行招标文件澄清。
11.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2.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以自费对项目的现场和交通运输条件进行考察并自负考察结果,时间同招标人约定。